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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到6月30日成都专项整治商品房买卖格式

来源:成都慧人房产人才培训网    发布时间:2011年2月20日    更新时间:2011/2/20 11:37:32    

成都市工商局、市房管局昨日联合发布公告,从今年2月18日起到6月30日,对我市商品房买卖格式条款开展专项整治。开发商没有明示合同等行为将被重点监督和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包括各类由企业自行制定的含有格式条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认购书、定金合同、补充协议等格式条款文本。整治内容包括:伪造合同示范文本;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将《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作为合同附件的;商品房屋买卖合同未将商品住房质量性能,物业会所、车位等设施归属,交付使用条件及其违约责任做出明确约定的;格式条款存在违反《合同法》《四川省合同监督管理条例》的不公平、不合理内容。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发商没有明示合同或者在精装房买卖合同中,排除购房者了解装修公司、装修标准等信息的权利等行为,是此次重点监督的内容。此外,有些开发商会向购房者提供广告或者图纸,内容具体确定,且符合要约规定,但却在不起眼的地方规定这些内容为要约邀请或者不得视为合同条款,出卖人享有最终解释权,这种行为也将被重点监督。

购房者在收房时经常会遇到开发商要求先签署《验收交接单》等才提供验房,或者不提供商品房已验收合格的相关材料,排除购房者在知情前提下验房的权利,这类行为也将被视为不公平、不合理违法行为而被重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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