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捉摸不定的房价走势之外,第二套房贷利率问题也是得到广大购房者的关注的。最近记者接到市民刘女士电话咨询关于第二套房贷如何才能获得优惠利率的问题,记者于是就这个问题请教了各大银行的负责房贷的专业人士,了解佛山各大银行对于第二套房贷的具体执行情况。
案例:夫妻各用自己名字买房
刘女士告诉记者,她5年前和丈夫结婚,当时丈夫家里已经为其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是80多平方米的小三房,总价30万元。当时付了10万元的首付,向银行贷了20万元,去年上半年已经将贷款全部还清了。
因为现在孩子要上幼儿园了,所以想再买一套大一点的房子,但是听说银行购买第二套房需要多付一成的首付,并且利率还要上浮,这样一来,购房的成本无疑上升了不少。
她想了解,因为第一套住宅写的是其丈夫的名字,这次倘若用她自己的名义购买,能否视为第一套房享受优惠利率。而且自己的第一套住房贷款已经结清,再次购买的时候,到底是否能算作第一套房享受优惠利率。
人均面积小于当地平均水平或可获优惠房贷
记者采访了佛山的各大银行负责房贷的专业人士,发现第二套房贷的政策在佛山执行还是非常严格的。从认定第二套的标准上来说,所有的银行都是以家庭为认定单位,比如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哪怕是在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第二次购房的时候,都算作是二次房贷。
至于还清了贷款的再次购房是否能享受优惠利率的问题,不同的银行在这个问题上的处理方式有所不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的工作人员都向记者表示,只要在银行系统内能查验出其曾经有过房屋贷款的记录,即使此前的贷款已经结清,也视作第二套房贷,要付多一成的首付,而且利率要上浮。
而广东发展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则表示,此前在银行的房贷已经还清的客户,需要提供下面的一些证明,通过审批之后,就能按照第一套房贷,并有可能获批享受优惠利率。首先就是要有贷款的结清证明,然后就是户籍人口方面的证明,还有就是要有房管所出具的证明,人均自住房的面积小于当地平均水平。
据深圳发展银行的一位负责房贷业务的经理介绍,由于目前房管局没有提供佛山住房的人均面积,所以暂时无法批下类似的优惠房贷业务。他们已经根据曾经公布过的佛山人均居住面积的44平方米的标准向银监会提交申请,希望以此为标准,只要满足这个条件的就视作人均自住房的面积小于当地平均水平,但是目前还未收到批复。
综合上述的情况来看,刘女士倘若想以优惠利率贷款,必须等平均居住面积的标准出台之后,并选择一些提供该业务的银行,才有可能获批优惠房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