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新二手房,这里指的是刚刚交付,还没有领到三证的新建商品房。随着城西、城东等区域一批新建小区的交付,一部分投资客开始“出货”,市场上一下子多了很多崭新的二手房。据公众房网、商务兴、信义等中介公司估算,新二手房的挂牌记录已占到总房源的5%—10%左右,且有不断增长的趋势。
这些新二手房无论是区位、环境、建筑质量,各方面的“条件”都很好,又可以马上装修入住,在好一点的期房都需要抢购的杭州楼市中,显得非常有诱惑力。 卖方希望早点脱手,早点拿到钱,买方也希望在房价相对较合适、没涨到顶以前购买,应该说,新二手房有尽早交易的市场需求。
PS:主管部门总证未领出前不能交易
“在总证未领出前,这些新二手房不能交易,”针对记者的提问,市房管局市场处回答得非常明确。“在楼盘的总证没有领出前,业主的产权证和土地证什么时候能领出都是没有底的,买这样的二手房明显存在风险。”
市场处进一步解释说,本来是规定三证齐全才能交易,现在为了方便二手房买卖双方,只要该楼盘的总证领出了,就可以上市交易,到时候办证、过户两道手续合并成一道办理。按目前的操作看,一般楼盘综合验收完交付后,6个月左右可以领出总证。所以拿到钥匙的业主,必须再等半年左右才能上市。
中介公司签意向书可以提前成交
虽然主管部门说得很明确,但从这段时间各大中介公司的记录看,2003年新交付楼盘的挂牌和成交量有日渐增长之势。记者为此又咨询了一些中介公司的负责人,他们的看法是,虽然三证不全,但只要中介公司小心把关,还是可以先行配对成交的。
据了解,对于新二手房,一般中介公司的操作是:配对成功、价格谈好后,让买卖双方签一个购房意向书,买方先交一部分首付款给卖方,供卖方还银行按揭;卖方交钥匙给买方,供买方装修;双方约定在卖方三证办完后一段时间内(一般为两个月),过户产权,一般双方会在意向书中约定5000元—30000元左右的违约金。如果是正规操作的话,签订意向书只不过是把交易日期尽量提前而已,在交易过程中,卖方的新建商品房契税、未满一年卖出的增值税、买方的二手房契税都是正常交纳的。
专家说,新二手房交易出现延误或问题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卖方身份没有确认;二是卖方不配合提供办证所需资料;三是买方不及时办理按揭。只要中介公司细致审核卖方的购房合同、身份证、交房清单,确保卖方与这套二手房的产权所有人一致,同时在签完意向书后提醒卖方尽快提供办证所需资料,敦促买方及时办理二手房按揭,基本上新二手房交易不会出现什么问题。
律师意向书可保护受损害方利益
除了以上因素外,新二手房交易出现纠纷的另一个原因是随着房价的上涨,卖方突然反悔,单方撕毁协议。遇到这种情况,购房意向书是否可以保护受损害方的利益呢?
星韵律师事务所陈律师认为,从理论上讲,没有权证,是不能签订交易合同的。所以意向书本身不是转让合同,但意向书具有一定的制约性。新合同法规定,因一方过错造成另一方损失时,要担当赔偿责任,这属于缔约过失责任。如果卖方因为房价涨了就不肯履行当初签下的协议,卖方就违背了诚信原则,违反了先契约义务,意向书中约定的违约金就能起到保护受损害方即买方利益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