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房价的忽跌忽涨让业内人士和购房者都摸不清头绪,当人们还在争论该何时购房时,一种新的住房保障形式——经济租用房正悄然现身。经济适用房与经济租用房虽仅一字之差,却蕴藏着中国住房保障制度从“重分配”到“重消费”的一次变革。
今年3月初,在北京已漂泊5年的冯强听到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北京市建委主任隋振江表示,北京考虑要发展一批政策性租赁住房,以解决30周岁以下的单身家庭,特别是创业青年的住房问题。在一家媒体工作的冯强年收入不过5万余元,想在北京市区购买60平方米左右的房屋,不吃不喝也得15年左右。
经济租用房又称政策性租赁房、经济适租房等,是指政府或企业持有一部分房源,并将这些房屋以一定价格出租给特定人群。这些房屋租金和居住条件都好于廉租房,是专为中等收入人群解决居住问题所设定。“经济租用房”与“经济适用房”的最大区别是,前者是一种住房消费方式,而后者是一种住房产品分配形式。
其实,北京并不是首先提出经济租用房概念的城市。在此之前,厦门、杭州等多个城市也早已研究“经济租用房方案”。
目前福建等地开展的经济租赁房试点还局限于地区性自发行为,然而作为一种全新的住房消费理念,虽面临诸多考验,但其前景却相当明朗。
越来越多的城市原居民也开始接受以租代买的房屋消费方式。按照厦门市最初的设定,政府提供的保障性租赁房约占20%,保障性的经济适用房约占80%。而在实际的申请和分配中发现,只有10%的人选择了保障性经济适用房,90%的人都选择了保障性租赁房。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经济租用房也早已得到高层关注和认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不久前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提到政府将从实际出发,帮助那些既不属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又没有能力进入市场的家庭,在讲到允许各地区探索住房政策体系改革时,则明确提到了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