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房建设厅、省财政厅与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发布了四川省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根据报告显示,我省去年有510.54万人实缴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为3116.05亿元,同比增长23.25%。
3116.05亿元到底是多少钱呢?按照百元新钞现金计算,它们的铺开面积是37.16平方千米,相当于124.66个成都来福士广场的建筑面积;它们叠起来的高度大约311.61千米,相当于665.82个成都绿地中心468项目;它们首尾相连的长度约合482987.76公里,可以绕成都三环路9470.35圈;它们的总重大约是3583.46吨,相当于5万多个潘石屹。看起来好沉甸甸的样子!小编私心想着,这么多的公积金再不释放出来“砸死”我们这些穷逼,我们可能就会因为感到来自这个社会浓浓的恶意,而自暴自弃了。
好在,按照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相关部委的文件要求,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日正式发布了《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关于放宽成都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多项提取政策于5月4日,也就是今天起作出调整。
那么都调整了哪些方面呢?利好了哪些人群呢?看到这里的都是真爱啊!小编马上告诉您。
租房党:一年可提两次 申请资料取消完税证明
据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介绍,成都从2010年就开通了租房提取业务,截至目前已经为39370名无房职工提取公积金3.95亿元。
1.职工只需连缴住房公积金满3月:此次调整中,租房提取的条件进一步放宽,办理手续也更简化了。调整后,职工只需在成都公积金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就能够申请提取公积金。
2.一年内可申办一次租赁变为两次:同时,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可申请办理两次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调整前,职工办理租房提取还需要本人及配偶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一年之内也只能申请提取一次,调整后公积金对无房职工的支持力度更大。
3.提取金额无上限 但不超过租赁金:此外,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最高限额将由成都公积金中心根据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住房租赁市场租金水平、租住住房面积等因素确定后向社会公布,目前为15000元。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金额,以实际已支付租金为准,不受最高限额限制。职工个人每年可提取的金额不超过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已支付房屋租赁金额=住房租赁备案月租金金额x申请时已承租时间),且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如果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不足时,可以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4.租房提取不再需要提供完税证明:为进一步简化业务办理流程,租房提取职工不再需要提供完税证明。调整后,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业务办理资料主要为身份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配租协议和由相关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租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客:一年可提多次 取消“一年内办理”限制
1.提取取消“一年内”的时间限制:按照之前政策,职工办理购房提取需要在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此次调整,职工购买新建商品房办理购房提取取消了“12个月内”的时间限制。政策调整后,购买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房,在购房合同备案登记后申请提取即可;购买我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新建商品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款发票之日后申请即可。
2.金额计算由备案时间变申请时间:同时,新建商品房购房提取额度也进行了调整,将“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备案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调整为“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由于合同备案和职工提取申请之间有一个‘时间差’,导致以前一些职工在办理提取时,可提取的金额远小于实际支付的购房款,调整后,职工可提取到的金额将更多。
3.贷款结清后 不受一年一提的限制:此外,针对还贷提取业务,职工提前结清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贷款结清后任意时间内可申请提取一次,不受一年提取一次的限制。提取金额不超过已结清的贷款本息金额和职工、配偶申请时上月公积金余额。
当然,除了租房党和购房客能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温情关怀外,下面这两类人在提取住房公积金上也放宽了许多:第一类是离职职工,他们的户籍在迁出后可办理离职提取。第二类是困难职工,在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两年后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的,提取公积金不再需要出具家庭生活困难证明,只需提供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