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报道 近日,商报记者从某股份制商业银行上海分行地产部工作人员处得知,日前其所在总行在年度工作会议中透露,物业税将在今年一季度落地。此前,曾有媒体报道称国税总局权威人士透露,今年税务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物业税“空转”工作在试点6年多之后,将推广至全国……前述传闻似乎印证了一直为公众所关注的物业税开征已进入倒计时。
预测
可能采取分级制开征
房价,一直是市场上最热的话题。一部描写现代房奴的《蜗居》红遍大江南北,虽然存在一定的艺术夸张,但也体现了房子、房价对百姓的影响已经到了何种地步。所以,传说中可能会遏制房价的物业税,从6年前开始“空转”起,就从来没有淡出公众的视线。
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是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纳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不动产市场价值的升高而提高。就商报记者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我国物业税的一些具体细节仍是雾里看花,但在遵从大方向的原则上,代表不同利益取向的各路专家、市场分析人士以及购房人士都有自己的预计和期望。
从物业税“露头”开始,就有专家在分析了发达国家的做法后,预测了我国物业税可能采取的措施。例如:有的发达国家类似的税种按房屋面积划分等级,面积大的征税、征重税,面积小的减税或免税;有的按房屋价值划分等级,对价值高的征税、征重税,对价值低的减税或免税;有的按房屋套数分类,对两套或两套以上的住房征税、征重税,对单套住房减税或免税。有的按房屋用途分类,个人住房用于经营的,税负较重,个人住房用于自住的,税负较轻;还有的对住房所有者按劳动能力分类,对老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以及残疾人居住用房实行税收减免。
目前,大部分业内人士预测我国的物业税很有可能综合国外做法采取分级制。简单来说,分级标准为:最普通的业主,即只拥有一套自住房的业主,并且这套物业的面积小于一定标准,将会免于收取物业税;业主只拥有一套物业,但面积大于一定标准(普遍预测此标准可能为144平方米),将按一定比例收取物业税;拥有两套和两套以上物业的,将全额征收物业税。总结一句话就是,基本自住者不征税,超出居住标准才课税。
对购房投机构成威胁
当前,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上,调控手段主要集中在交易环节,而持有环节费用非常之低,因此,居民保有住房的意愿增强,限制了存量房地产的正常流转,更加剧了住房供应矛盾。物业税一旦出台,将使物业持有环节的费用大大增加,从而降低居民持有物业的意愿,加大存量物业进入市场的数量,从而缓解供求压力。有学者分析称,开征物业税不仅有利于打击房地产投机、稳定房价,而且有助于改善地方税收结构、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对于投机者来说,开征物业税将是信心和预期的双重打击,通过提高房地产的保有成本,加大了“囤积”房地产的风险,可以达到抑制房地产投机的目的。
但是,也有市场人士表示,物业税并不能保证长期抑制投资性购房需求。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人涌向城市,刚性需求只会增加,而在当前的房价面前,许多真正有需求的购房者被挡在门外,居民需求住房的意愿一再被压抑。到最后,也只能接受高房价。因需求大于供给,投资性购房者可以将物业税的负担完全转嫁给购房者。此外,手握多套物业的业主,在出租的时候也可以将物业税转嫁给求租者,实际压力通过层层转手,最后却由房产市场上最终消费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