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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8月将受理公租房申请
成都慧人房产人才网      2013/5/10 13:44:04     
  对象一:5月1日《公租房办法》试行前,既享受申请廉租房保障又同时轮候申请经适房的对象。
  对象二:5月1日《公租房办法》试行前,已承租直管房、单位自管房,同时正在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对象。
  《广州(楼盘)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公租房办法》)本月起正式实施,广州将不再有廉租房的说法,所有租赁型保障房都统一称为公租房。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昨日透露,《公租房办法》实施后,涉及新旧政策过渡的保障家庭数量约5万户,为此将从5月7日至17日组织市、区、街(镇)、居委会四级住房保障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区业务培训。5月20日起,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将按要求向各类家庭发出通知,派发表格、申报指南等资料,并陆续开始受理各类保障方式变更申请,8月后开始受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新申请。
  经适房轮候家庭可改租公租房
  市住房保障办介绍,两类保障对象可适时变更保障方式:
  5月1日《公租房办法》试行前正在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含正在年审和已递交申请经审核通过的)对象将直接过渡到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方式。从5月开始,住房保障部门按公租房租赁补贴标准向正在领取补贴的对象发放租赁补贴,发放期限不变;正在申请的家庭通过审核后可领取租赁补贴。补贴发放期满后,将进行公租房保障期满审查。
  此类家庭如选择轮候公租房,可根据要求于5月20日后到所在街道办事处领取《住房保障变更登记表》、申报指南进行填报,7月15日后向街道递交表格,保障方式变更并取得轮候号后,次月起停发租赁补贴,并按轮候号先后顺序进入公租房轮候册。
  正在申请、轮候经适房的对象可继续轮候申请经适房。如需选择申请公租房住房保障,可填写《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下称《新申请表》),8月起连同其他申请资料递交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审核通过前,经适房轮候申请资格被冻结;审核通过后,按照申请的保障方式发放租赁补贴或轮候公租房,同时取消其经适房轮候申请资格。
  市住房保障办提醒,上述两类对象可根据自身家庭的需要,继续领取租赁补贴或轮候经适房,也可选择申请公租房保障。改选保障方式的家庭可在规定接受申报时间点后的任何工作日递交申请。
  住公租房还是等经适房?两类对象不确认则停补贴
  拿着廉租房补贴还在轮候经适房的家庭要做选择题了,到底是住公租房还是继续等经适房。市住房保障办表示,两类保障对象须按时办理保障方式确认手续,否则将会影响其目前享受到的住房保障优惠。
  对象一:5月1日《公租房办法》试行前,既享受申请廉租房保障又同时轮候申请经适房的对象。
  根据《公租房办法》规定,上述对象只能选择一种保障方式。此类对象约有5000户,各街、镇将负责通知此类对象领取表格、申报指南等资料。市住房保障办提醒该类对象需于6月30日前进行保障方式的二选一确认;逾期不作登记确认的,将从8月起将冻结其住房保障资格,待按程序确认后再予以恢复。
  对象二:5月1日《公租房办法》试行前,已承租直管房、单位自管房,同时正在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对象。
  按照《公租房办法》规定,此类家庭如继续领取公租房租赁补贴的,应腾退承租的直管房、单位自管房。此类对象约有3000户,由街、镇负责通知领取相关表格、申报指南。此类对象应按时确认和办理腾退住房手续;逾期不腾退的,从8月起将停止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此类家庭如申请变更保障方式为轮候公租房的,可领取《保障方式变更登记表》,按照规定申报变更。
  20日起可填写公租房申请表格
  市住房保障办还表示,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应在合同租赁期或租赁补贴发放期满前3个月递交相关期满审查资料,逾期不递交的将暂停保障资格。正在年审的家庭,各级审核部门按照公共租赁保障准入条件及期满审查程序进行审查。
  公租房的大门开启,将有不少家庭可以纳入住房保障的行列。未享受过住房保障的家庭要申请公租房,可于5月20日后到户籍所在街、镇,领取表格、申请指南,根据要求如实填报表格并准备相关证明资料,8月份后可向街、镇递交申请。
  据了解到,广州2011年起启动公租房建设,建设周期一般需要2—3年,今年底竣工的公租房预计有1.4万套,力争2013年底前推出约7000套公租房、廉租房接受申请,共涉及到珠吉、南洲路、大塘三角地、小坪村、庙头、新市机械厂、龙归共8个项目,主要分布在天河区珠吉路段、海珠区赤岗路段、黄埔区南岗镇及白云区龙归等地区。
  1.申请公租房的第一道程序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市住房保障办表示,市、区、街、镇、居委会工作人员培训将于5月17日结束,5月20日起各类对象可到街道办事处领取表格和申报指南,并按规定进行填报。市住房保障办和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将于5月下旬联合举办政策咨询活动,届时将发布具体通知。
  2.申请人上一年家庭年可支配收入标准:1人户低于24795元;2人户低于45458元;3人户低于61989元;4人及以上家庭低于74388元。
  3.家庭资产净值标准:1人户低于13万元;2人户低于24万元;3人户低于33万元;4人及以上家庭低于4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