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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农民工可购买经适房后,现在拆迁户也能申请经适房了。为了解决更多住房困难家庭的“安居梦”,成都市房管局昨日发布新政,将征地拆迁和旧城改造中的住房困难拆迁户纳入经适房保障范围。现在起,符合条件的拆迁户就可以开始申购。
“经济适用住房体系”主要解决家庭年收入在4万元以下,且人均住房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家庭的住房困难。据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成都市住房保障保障政策进一步扩大受益面,征地拆迁和旧城改造拆迁中符合条件的拆迁户,也可购买经适房。
其中,征地拆迁产生的拆迁户,凡是选择货币安置,且他处无住房的家庭,可以购买经适房。同时,在旧城改造中的拆迁户,选择货币安置、其货币安置总额不超过3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低收入被拆迁家庭,也可以购买政府组织建设的公开发售经济适用住房。
目前成都接受申购的经适房项目包括正在建设中的东方丽苑和皇经嘉苑,都是高层电梯公寓,户型以套二、套三为主。符合条件的拆迁户现在即可开始申购。
温馨提示
【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持户口簿、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住房证明及其他材料向区房产管理局提出申请,填写《成都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二)区房产管理局应当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房产管理局在申请家庭的居住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房产管理局签署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