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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人关注的是,省财政或按照一定标准对土地流出方给予一次性奖励。不过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也指出,《意见》目前尚未定稿,其内容还有很大的变化空间。
据悉,即将面世的“土地流转新政”有可能在试点地区撬动财政杠杆。省财政有望安排一定专项资金,对在试点县(市、区)具有稳定土地流转关系,流转期在5年以上,单宗土地流转面积在500亩以上(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面积300亩以上)的新增土地流转项目,且在流转期限内,所流转的土地达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要求的,按一定的标准对土地流出方(农户)给予一次性奖励。
据省农业厅有关人士介绍,《意见》在今年五六月份已经开始酝酿,在调动农民积极性方面,农业厅希望省财政能给予支持。但他同时也表示,《意见》还远未是定稿,初稿出台之后,省直十余个单位都还要加修改意见,最终定稿可能与初稿有较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