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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物资采购及发放规定
成都慧人房产人才网      2008/12/23 11:24:00     
办公物资采购及发放规定
第一条             爲使公司办公物资采购及发放工作规范化,依据公司《预算计划制度》和《仓储管理制度》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办公物资的采购及发放须遵从“保证供应、方便工作、节省开支”的原则。采购要从实际需要出发,严格按预算执行。员工使用办公用品和设备时要珍惜爱护,杜绝破坏和浪费。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办公物资是指文具、纸张等文案用品,办公桌椅、档案柜等家俱器具,电话机、传真机、电脑、印表机等办公机具设备,电扇、空调等家电设备。

第四条             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物资要统筹计划,纳入年度预算计划当中,经批准後,按月制订具体计划。

第五条             办公物资的采购及发放实行集中管理,由总务部负责,具体细则如下:

(一)     办公物资的月度采购。

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批准的月度费用预算,结合本部门的实际需要,填写“月度采购申请单”,将本部门下月需用的办公物资分类填写清楚,并於每月30日报至管理会计部,管理会计部审查是否在预算之内。如在预算外,管理会计部要求各部门重新填单,如在预算内,管理会计部签署意见後转总务部後勤组,後勤组根据库存情况和各部门的缓急需要编制“月度采购计划”,报总务部经理审核和行政总监审批後,由采购员实施采购,同时“月度采购计划”报财务会计部一份,由财务会计部负责采购资金的准备。

(二)     办公物资的临时采购。

各部门因临时或预算外需要而申请采购时,应填写“采购申请单”(本单一式四联,一联本部门留存,一联报财务会计部,一联交采购员,一联交物资管理员。),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准,然後视采购所需金额报相应批准人批准。财务会计部负责采购资金的准备及对某些物品的比价工作。

(三)     申请采购的审批许可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