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首页 -> 学习资料 -> 应用文模板
您的搜索条件: 无,分类:所有
分类检索  
分支机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成都慧人房产人才网      2008/12/23 11:14:00     

目的
为了规范和提升分支机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加强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人力资源状况的沟通,特制定本制度。
职责
2.1总公司总经理对分支机构人事管理中有关人员编制、人员费用、人员考核等有最高决定权;
2.2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及总经理办公室对分支机构的人力资源工作有权提出建议;
2.3分支机构负责人(分公司总经理/经理/办事处主任)负责对所属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等有具体管理及执行。
流程
3.1招聘
3.1.1分支机构人员编制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各分支机构负责人根据自身业务情况,于每年年末编制财务预算时,按照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编制人员需求预算并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公司根据整体情况进行协调。
3.1.2分支机构在预算执行中有正式员工招聘需求,应通过OA系统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办公室审核,总经理或首席运营官审批后方可进行人员招聘。具体流程见《人力资源部工作管理手册》中相关部分。
3.1.3分支机构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由总公司直接委派、任免。
3.1.4招聘具体执行由分支机构负责人实行,并将通过分支机构面试人员的《职位申请表》、《新员工面试(复试)记录表》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总公司总经理或首席运营官批准。批准后由分支机构负责人代表公司和面试通过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该员工的《员工入职登记表》提交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3.1.5试用期结束后,分支机构负责人对其进行试用期表现评估,将《试用期工作总结表》及《转正定级表》提交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及总经办,经总经理或首席运营官批准后执行,相关记录在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3.2考核
3.2.1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办公室对分支机构负责人有考核权,分支机构负责人对所属全体员工(包括总公司派遣至当地员工)有考核权。考核方法参见总公司考核体系及制度。
3.2.2分支机构财务人员由总公司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以及分支机构共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见总公司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制定的相关制度。
3.2.3经考核,分支机构负责人有权对所属员工进行管理,包括晋升、调动、建议退回总公司等。
3.3晋升异动离职
3.3.1分支机构员工的晋升异动均应在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在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3.3.2对于分支机构因拟主动解除与员工劳动合同的,分支机构负责人应通过OA系统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办公室审核,总经理或首席运营官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3.3.3员工主动离职的,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在该员工完成所有离职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在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3.4培训
分支机构负责人应适时组织本机构员工进行岗位内部培训。除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的培训外,其他所需技术类等专项培训,由分支机构负责人申请,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视公司资源及培训经费情况予以安排。
3.5薪酬福利
3.5.1分支机构负责人工资及相关福利计入分支机构成本,由总公司统一管理并发放。对于分支机构所属员工,分支机构负责人根据当地薪酬水平及有关法规政策等,报请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共同制订适合于当地的薪酬政策及办法。分支机构工资的制订及发放由专人管理,并于每月发薪前2个工作日将体现薪酬、人员变化的《工资备忘》和《员工工资表》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3.5.2派遣至当地的员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计入当地成本,仍由总公司发放,但分支机构负责人每月根据其工作表现及绩效考核结果,有责任向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和相关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对其绩效工资进行调整。
3.5.3对于分支机构员工工资的升降,应由分支机构负责人通过OA系统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办公室审核,总经理或首席运营官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并填写《工资备忘》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3.5.4薪酬福利的计算办法,按照总公司发布的《员工手册》中相关部分执行

3.5.5分支机构的手机费和交通费报销参照总公司的相关制度制定分支机构的报销制度,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3.6派遣员工
3.6.1为协助公司的业务管理及提升技术水平,由分支机构提出申请经总公司批准或总公司直接调派,以协助当地业务的开展,并在适时将所派遣人员调回。所派遣员工工资及社会保险等相关费用计入调入公司成本。
3.6.2派遣人员的管理与当地员工相同,即对派遣人员的工作分配、业绩考核等管理与当地招聘员工一视同仁。
3.6.3对于不服从管理及表现不佳的员工,总(分)公司经理可直接将其退回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并将其表现汇报至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和相关部门,同时有权对其工资等级等进行更改建议,派遣人员退回总公司后继续执行处理后工资等级,并接受新接收部门的管理和业绩考核。
3.6.4总(分)公司经理依据业务进展及成本核算等情况,可随时向总公司提出将所派遣人员退回。
3.6.5派遣员工除履行其本岗位工作职责外,有责任对当地员工进行相关技术及管理技能知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