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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相关知识
成都慧人房产人才网      2014/10/16 14:48:07     

   移动卫生间位置属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问:在装修时,把卫生间的位置做了小小的改动,有人说这属于改变物业使用性质。据我所知,改变物业使用性质是指将住宅物业改为非住宅。现在只是把卫生间的位置作了小小的移动,怎么能算是改变使用性质了呢?
答:《关于实施〈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意见》规定,在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行为:(一)未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将住宅改为非住宅使用、将非住宅改为住宅使用,以及改变非住宅的规划批准用途使用的。(二)将房屋内卧室、起居室等部位改为卫生间或厨房间,或者改变卫生间、厨房间的原始设计位置。

  由此看来,你的行为改变了卫生间的原始设计位置,属于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物业公司擅自收取的50元“进退户费”该退

  问:2002年8月,我购买了一套售后公房,物业公司收取了50元的进户费和退户费。后来知道这笔钱不该收,但工作太忙,就一直没有交涉。最近,我去物业公司询问,他们说不能退,因为以前没说不能收。我认为,没有规定收的钱,就不该收,而不是说没有规定不能收的钱就收,收费要有依据。但物业公司的人说,你再说也没用,我们说了也不算。

  答:根据有关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公房租赁户在办理进户或出户时收取50元的进户费和退户费,售后公房的进、出户不可收取此费用。2003年市物价局和市房地资源局重申此项规定,所以物业公司应退回此项收费。如果物业公司不退,请您向房屋所在地的物价部门或12358价格举报中心投诉。

  小区停车按标准收费

  问:最近我发现在小区里停车,物业公司收取不同的费用,请问有没有具体的规定?如果车辆被盗或损坏,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答:小区内的场地、地上车库、地下车库的停车费中准价及其浮动幅度,由各区县物价部门分别制定。业主大会应根据收费中准价和标准规定本小区的停车收费标准。若需突破浮动幅度的,应经物价部门审核。所以,在同一小区,不同的场地上停车,或者是不同的小区,收费标准不一致。车辆被盗或损坏责任的承担应依据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的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