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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类: | 政策法规 | ![]() |
出 处: | 慧人房产网 | |
关 注 度: | 3343次 | |
更新时间: | 2010年1月26日 |
在房价拼命上涨的这一段时间里,物业税屡屡被人提起,又屡屡被人按了下去。
提起的原因,是人们对它或许能够平抑房价的预期;按下去的缘由,则是人们对它的误读和不解,对它牵扯面和操作难度之大的疑虑,更重要的是某些利益集团对它的抵触。
目前的房价构成中,地价占了很大的比重,少则两三成,多则一半以上。物业税是以土地及其附着物为课税对象的,把一次性土地出让金变成70年每年交付的“地租”(可与现有相应的税种合并),并由企业一次垫付改为直接由购房者每年上缴,换句话说,买房者“养房”成本大大提高,投机的可能性则大大降低。如果再加上其他配套措施,比如企业在拿地时,规定期内房价低者得,那么,房价就更没有疯涨的道理。在开征时,还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豁免和减税,如对低收入者免税,对第一套住房低税等等,那种认为开征物业税无疑会加大百姓负担的观点,是对物业税的误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