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指导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基本法。现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于1994年7月5日颁布以来,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房地产市场环境和法制环境发生了重要变化,法律的某些内容已经不适应形势的发展。鉴于此,根据中央批准的全国人大2008年-2012年立法计划及立法程序,住房城乡建设部计划开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订的前期准备工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广泛听取民意,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新华网上开设专栏,欢迎各位房地产研究者、从业者及关心房地产法制建设及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人士发表宝贵意见。对于提出富有价值建设性意见的人士,我们将视情邀请参加有关立法座谈会,进一步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期暂定三个月,至2009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