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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类: | 政策法规 | ![]() |
出 处: | 慧人房产人才网 | |
关 注 度: | 532次 | |
更新时间: | 2010年1月11日 |
房企应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规定】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和商品房销售管理,从严控制商品住房项目单宗土地出让面积。要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确定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已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制度,加大交易资金监管力度。
【解读】开发商常用的捂盘销售、排队买房、不断提价等营销手段,无非是摸准了购房者“买涨不买落”的思维定式,通过制造“供不应求”的假象推高房价,实现利润最大化。宏源证券宏观分析师杜征征表示,这体现了国家对楼盘具体销售事项的关注,有利于房地产销售过程的透明化,消除某些开发商的自我炒作欺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