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日前就对华瓷砖反倾销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3月30日,巴基斯坦关税委员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终裁结果,对中国产的涉案瓷砖征收5年反倾销税,征收日期从2006年11月30日算起。佛山市骏景实业有限公司、南海轻工业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广州五金矿产进出口有限公司、J&MDesignersLtd.获单独税率待遇,与初裁相比税率有升有降。这四家企业之外的其他中国公司,被裁定的普遍税率为23.65%,高于初裁21.02%的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