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审,以下家庭符合成都市住房保障条件,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相关部门、单位和广大群众监督。
住房保障申请家庭情况公示
受理号
家庭成员姓名
家庭现居住地址
保障方式
347169
许昌松
锦江区崇德里3号附8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7169
解国清
锦江区崇德里3号附8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7163
夏志勇
锦江区牛沙路5号4幢1单元3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7163
谢树芬
锦江区牛沙路5号4幢1单元3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7163
夏恩海
锦江区牛沙路5号4幢1单元3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7155
谢兴云
锦江区水碾河路南三段46号3幢6单元10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7155
范德芬
锦江区水碾河路南三段46号3幢6单元10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7155
谢文龙
锦江区水碾河路南三段46号3幢6单元10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7154
辜翠霞
成都市昭忠祠街66号6栋5单元5楼66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7154
唐金鱼
成都市昭忠祠街66号6栋5单元5楼66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7154
唐渊
成都市昭忠祠街66号6栋5单元5楼66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7152
李华桂
锦江区陈家巷149号2单元2楼6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7152
詹洪芳
锦江区陈家巷149号2单元2楼6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7152
李丹
锦江区陈家巷149号2单元2楼6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7147
吴孝文
成华区积步街东营3号1栋1单元27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7147
孙成素
成华区积步街东营3号1栋1单元27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7125
王英
锦江区磨坊街20号2单元5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7125
谢先德
锦江区磨坊街20号2单元5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7125
谢勇
锦江区磨坊街20号2单元5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7120
熊洪平
双流县西航港96号附3号1栋1单元4楼1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7115
肖云龙
成华区青龙乡石岭9组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7097
岳莉
成华区磨子村3-1-5-19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7096
万玉芳
锦江区晨辉东路2号11栋4单元24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7091
吴朝霞
锦江区水井街24号5-1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6742
聂正文
锦江区经天路37号3栋2单元5楼11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6726
王辉淑
锦江区东光小区东光街1号1栋5单元4楼15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6726
蒲元学
锦江区东光小区东光街1号1栋5单元4楼15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6726
蒲伟杰
锦江区东光小区东光街1号1栋5单元4楼15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6724
黄妍悦
锦江区一环路东五段89号3单元2楼3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6724
黄武
锦江区一环路东五段89号3单元2楼3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6724
黄蓉
锦江区一环路东五段89号3单元2楼3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6714
魏大金
锦江区莲花新区北一巷4号2单元6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6704
张林
锦江区海椒市15号53栋17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6704
杨云珍
锦江区海椒市15号53栋17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6704
张静
锦江区海椒市15号53栋17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6704
张宇龙
锦江区海椒市15号53栋17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6673
罗成林
锦江区大观里23栋7单元2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6673
刘红
锦江区大观里23栋7单元2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6670
左华义
成华区杨柳村十三组73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5639
高志明
龙泉驿区大面街道惠王陵西路49号3栋11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5602
秦晓兰
成华区双桥路223号50栋1单元4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5602
蒋福庆
成华区双桥路223号50栋1单元4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5598
高子明
锦江区磨房街30号5栋1单元5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5594
苏华蓉
锦江区南纱帽街31号3单元6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5594
吴钢
锦江区南纱帽街31号3单元6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5589
邹高源
锦江区彩碟花园2栋3单元2楼1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5589
戴志萍
锦江区彩碟花园2栋3单元2楼1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4338
赵大军
成华区双桥路南二街76号80-5-1-1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4338
秦秀贞
成华区双桥路南二街76号80-5-1-1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4338
赵晴岚
成华区双桥路南二街76号80-5-1-1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4324
张梦蝶
金牛区光荣小区1栋1单元26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4324
张前远
金牛区光荣小区1栋1单元26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4309
白剑
海椒市15号附2号3-1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4309
白茂华
海椒市15号附2号3-1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4309
赵国彬
海椒市15号附2号3-1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4300
陈素清
成华区保和乡东桂村二组169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4298
刘荣华
成华区东风路18号12栋3单元1楼12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4298
袁顺明
成华区东风路18号12栋3单元1楼12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4298
袁万鹏
成华区东风路18号12栋3单元1楼12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4289
栾友淅
青羊区正通顺街53号大院内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4277
李公富
锦江区一环路东五段87号平房2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2816
罗菊莲
锦江区锦馨家园6-1-5-4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2810
陈薇
锦江区经天路127号上东花园三组4-3-5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2810
汪涛
锦江区经天路127号上东花园三组4-3-5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0285
周克卿
青羊区署前街28号1单元18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0279
侯晓蓉
锦江区东安北左街23号1-1-1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0279
谭鸿志
锦江区东安北左街23号1-1-1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0279
谭玉全
锦江区东安北左街23号1-1-1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0275
肖文贞
锦江区琉璃乡金像村1组13栋3单元4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0275
伍贤珍
锦江区琉璃乡金像村1组13栋3单元4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39878
黄嘉敬
青羊区西城巷131号7幢1单元2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39878
田光荣
青羊区西城巷131号7幢1单元2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35780
周跃华
苏坡街道中坝29号10幢1单元702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35769
安国忠
锦江区棬子树村5组16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33751
唐晓惠
金牛区百果林小区百寿路16号7栋11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33751
谭雪辉
金牛区百果林小区百寿路16号7栋11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33747
白兵
锦江区锦馨家园B区3栋1单元802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33747
白飞
锦江区锦馨家园B区3栋1单元802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32676
黄小英
锦江区水碾河16号2栋4单元1楼75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29815
贺光全
成华区双桥路南一街19栋2单元11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29429
黄通才
锦江区南府街13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29429
冯志彬
锦江区南府街13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7342
吕道金
武侯区蜀汉东街7号附3号1单元602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7259
李克勤
龙泉驿区龙泉镇航天南路1号天盛花苑12栋4单元2楼3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7259
李运
龙泉驿区龙泉镇航天南路1号天盛花苑12栋4单元2楼3号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6582
廖忠学
人民南路100号8-1-3-9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6582
洪秀英
人民南路100号8-1-3-9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6523
马志彬
玉泉街125号3-4-12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6517
杨英
内姜街74号2-3-2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6097
沈治明
忠烈祠东街51号4-4-4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47130
王彬
金牛区赛云台东二路3号1栋3单元4楼12号
实物配租
347130
詹碧容
金牛区赛云台东二路3号1栋3单元4楼12号
实物配租
347130
王诗佳
金牛区赛云台东二路3号1栋3单元4楼12号
实物配租
346529
刘在芬
武侯区锦翠花园南苑7-2-7号
实物配租
346529
徐玲
武侯区锦翠花园南苑7-2-7号
实物配租
334860
邓云富
光华嘉苑1-1-804
实物配租
334860
张琼华
光华嘉苑1-1-804
实物配租
334860
邓程宇
光华嘉苑1-1-804
实物配租
321624
张万有
光华嘉苑2栋3单元201
实物配租
321624
张晋
光华嘉苑2栋3单元201
实物配租
321624
夏金蓉
光华嘉苑2栋3单元201
实物配租
附录:保障申请条件
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家庭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家庭年收入在2.8万元以下的家庭(该收入标准线为2010年至2011年度中心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收入标准线,收入标准线由市、区(市)县每二年调整一次,并向社会公布);
2、原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
3、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
(一)我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内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1、家庭年收入50000元以下;
2、原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包括已购政策性住房);
3、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
另:在征地拆迁中选择货币安置且他处无住房的家庭或在旧城改造中选择货币安置,其货币总额不超过3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低收入被拆迁家庭,具备以上条件中的1、2条件者,可以购买政府组织建设的公开发售经济适用住房。
(二)凡户籍属于我市农村,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务工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在务工所在地城镇申购面向社会发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家庭年收入符合当地经济适用住房规定的标准,其中在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内,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收入为50000元以下;在其他区(市)县申购的,应当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2、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
3、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在务工所在地的城镇缴纳有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4、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无城市自有产权住房(包括“新居工程”的安置房)。
监督电话:86279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