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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率先试点个人境外直接投资 定楼市为禁区

来源:成都慧人房产人才培训网    发布时间:2011年1月12日    更新时间:2011/1/12 9:58:33    

鼓励实业投资,境外炒股炒楼明确被禁止

在一系列引导投资的举措下,民资又多了一条直接出境的通道。1月7日,温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公布《温州市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方案》规定,温州市试点允许个人境外直接投资,但禁止涉足股市和房地产。温州居民境外投资可以不用像以前那样曲线进行,资金可直接出境。

据悉,温州目前是全国唯一的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

方案:

年度投资总额不超过2亿美元

根据试点方案,参与境外直接投资的个人主体需同时具备四个条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并取得因私护照;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拥有温州户籍。

方案规定,个人境外直接投资年度总额不超过2亿美元。投资者在试点期间的单次境外投资额不超过等值300万美元。多个投资者共同实施一项境外直接投资的,投资总额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

试点方案还对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的投资方式进行了限定。个人境外直接投资可以通过新设、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

同时,个人境外直接投资不准投资设立境外特殊目的的公司、涉及中国禁止出口的技术和货物,以及能源、矿产类境外投资。不准与中国未建交国家的境外投资、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境外投资,以及涉及多国(地区)利益的境外投资。

根据方案,个人境外投资项目需要经过温州市外经贸局审批。

影响:

推进温州民资“走出去”

目前我国居民境外投资的渠道非常有限。一般来说,国内居民只能投资于B股、QDII产品(投资于海外市场的理财产品)、商业银行发行的外币理财产品,或者进行外汇及黄金买卖等,投资渠道极其有限。

来自温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温州的民间流动资本超过6000亿元人民币。截至2009年底,“走出去”的温州市境外企业和机构近600家。

温州市外经贸局外经处处长周小平称,试点办法的推出,有利于拓宽温州民资流出渠道,进一步带动民间资本参与国际竞争、国际合作。同时,民资“走出去”,除了从事温州传统制造业外,将会向研发、销售等利润空间较大的方向发展,有利于促进温州开放型经济转型发展。

温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局长苏向青说,以往温州个人投资往往需要“变身”,通过设立公司实现境外投资,而此次试点将个人境外投资规范化、透明化,不仅有利于民间资本合法流动,也便于加强对流动资本的管理。

限制:

鼓励投实业股市楼市为禁区

不过,根据此次试点方案,个人资金投资的领域,必须是非金融企业。

“这点跟温州目前欲走出去的资本有比较大的落差。”温州一人士认为,“目前温州资本最感兴趣的领域除了房地产外,就是金融了。”

这点人行温州中心支行近期的一项调查可以佐证。截至2010年5月,温州11家法人机构,1360家法人企业,有超过39亿元资金已经投资到本地金融机构。由此,有投资者认为,这种禁止与区域内民资诉求是否形成“和谐”对接,有待市场运行观察。

此外,苏向青说,“个人境外投资主要是鼓励实业投资,投资境外股票和房地产仍然是禁止的。我们在审批中会严格把关。”

对此,温州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周德文表示,温州人多通过地下钱庄或者境外亲朋好友在境外买楼置业。周德文认为,虽然试点方案明确不许“炒楼”,每笔投资都会有严格审批,但若温州人在境外开设工厂,购置企业土地和房产是无可厚非的,相信能受惠于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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