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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产商 你们的社会形象已被金钱所侵蚀

来源:观点地产网    发布时间:2009年8月7日    更新时间:2009/8/7 10:24:00    作者:fcrc114.com
  曾几何时,香港社会对成功的商人,都予以美羡的目光。可能由于地产商的赚钱能力最强,所以他们被想象成为最成功的商人。当年,长江实业的李嘉诚,被誉成「李超人」,成了青年人学习的榜样。

  李嘉诚并非含着银匙出世,却成了全球华人首富。于是众多非含着银匙出世的人都可以幻想,自己或有机会成为李嘉诚第二。那个年代,香港崇尚个人奋斗,以为只要肯搏杀,迟早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

  在这种心态下,社会动力十足,不断有人出来创业,以测试自己的潜力。即使失败了,也甚少怨天尤人,看成是社会的错,要向政府问责。当时,大家都着重研究自己可以如何去「搵钱」,多过研究可要求政府应如何「分钱」。

  当年,社会上之所以有这样的心态,是因为中国尚未改革开放,在大陆很难找到香港那样的自我奋斗机会,故大家都十分珍惜香港可以提供的这种机会,加上当年香港经济尚未充分发展,社会上层还有空位供下面的人向上爬,社会上还不断有成功的案例,故大家仍有幻想的空间。

  然而,随着时代的演进,社会上层的位置都一一为人占领,他们的势力已愈来愈巩固,新来者已没有太多的空间。当大家发现自我奋斗也无法改变命运的时候,就怀疑这是制度问题。于是发现地产商之所以这样容易赚钱,全靠政府的高地价政策;进而怀疑官商勾结,把社会资源私相授受。「李超人」被改名成「李实发」。你有政府照顾,所以「实发」,小市民则被政府歧视,所以「实衰」。未能上位的人,只好把希望寄托在政党身上,希望他们能为自己分得一份免费午餐。

  近年我回内地工作的机会多了,发觉大陆的地产商的社会形象比香港更不济。香港的地产商起码曾有一段时间被人羡慕过,大陆的地产商从一开始已成为社会憎恨的对象,原因是他们暴发得比香港的地产商还要快,靠自我奋斗根本不可能有这么快的速度。

  地产发展是一种资本密集的生意,没钱买地根本没有机会做开发商。但在中国,只要你有关系,愿意承诺把一部分利润拿来分享,不用自己先筹集资金,也可以先行圈地,然后借银行的钱来发展。现时内地成功的地产商,大部分都经过这个阶段。

  内地没有廉政公署,官商勾结进行得不太隐蔽,人民都看在眼里,恨在心里。地产商在大陆已成了被针对的对象,每出现甚么经济问题,社会上就有呼声,要求政府向地产商开刀,以遏抑他们瓜分社会资源的能力。这种社会性的情意结,有时已发展到只要能害苦地产商,就算要整个社会去付出代价也不顾了。这种发展并不健康,对地产商尤为不利。

  因此,中国的地产商应发财立品,以实际行动去改变自己的形象,否则「金玉满堂,莫之能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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