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中心城区“中调”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人实施的原址改造或重建,土地性质由住宅用地调整为现代服务业产业用地的,不收取土地用途调整的土地出让收入。
中心城区服务业结构战略调整(简称“中调”),原土地使用权人实施的原址改造或重建,土地性质由住宅用地调整为现代服务业产业用地的,不收取土地用途调整的土地出让收入;新迁入的总部法定代表等高管人员将获安家补贴及个人所得税奖励……近日,成都正式下发《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从助推现代服务业的角度,提出了系列推动中心城区商圈、商业中心建设,以及“198”片区总部基地建设的政策和举措,并明确提出,实施城市发展“中调”战略,鼓励利用中心城区批发市场、第二产业退出后腾出的土地,发展以现代服务业为核心的楼宇经济,对于符合条件的,土地性质可由住宅用地调整为现代服务业产业用地,政府免收土地用途调整的土地出让收入。
实施“中调”
将会鼓励住宅用地转向
据悉,所谓中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调整,一是要引导绕城高速以内批发市场向二、三圈层的商品市场园区和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聚发展,腾出土地用于商圈、商业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商贸和商务服务业;二是实施中心城区“退二进三”产业结构调整战略,利用二产业退出中心城区后腾出的土地和闲置的厂房发展总部经济、文化创意、研发设计等产业;三是抓住中心城区大专院校教育功能向二圈层地区转移的时机,引导老校区利用现有资源发展研发设计、文化创意、专业服务等产业,形成校园经济增长极。
值得注意的是,站在助推现代服务业,促进中心城区服务业结构调整的角度,《意见》提出了实施服务业“中调”战略,并首次明确对于中心城区原土地使用权人实施的原址改造或重建,土地性质由住宅用地调整为现代服务业产业用地的,政府不收取土地用途调整的土地出让收入。
新迁入总部
高管给予安家补贴
以中央商务区、“198”区域、天府新城和中心城区工业集中发展区为主要载体,积极引进和培育国内外企业总部和区域性总部,其中,重点集聚区内的生产性服务业项目用地可区别不同情况采取出让、租赁等方式依法供地,同时,本着体现综合效益、重点支持的原则,对“198”区域现代服务业产业化项目,市和区县在供地、资金和公共配套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此外,为鼓励市内外企业在成都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对在成都新注册及新迁入的总部和地区总部以及市内一般企业升级为总部或地区总部的给予一次性开办资助或奖励,对新迁入总部和地区总部的法定代表等高级管理人员给予安家补贴和个人所得税奖励。
业内分析
“新政”将催生全新商务楼宇
“成都二产业退出中心城区后,腾出的土地和闲置厂房数量巨大,这次‘新政’,必将引导许多原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用途调整为现代服务业用地,从而在这些区域产生一批写字楼和总部楼宇。”对于成都此次为发展现代服务业启动的“土地新政”,业内人士认为,在成都的金牛和成华、锦江等区域,集中了成都上百家批发市场,以及大量二产业外迁后的闲置厂房和配套的住宅用地,随着城市产业的发展,成都面临着产业升级、提升现代服务业比重的压力,其必然的要求就是实施中心城区的“中调”战略,而其背后也将推动城市新的商业中心、商圈的出现,一批新建的商务楼宇,包括新建写字楼,以及由原来闲置厂房改建的总部经济、文化创意、研发设计楼宇将更多地出现。
对于鼓励和引导大专院校老校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等现代服务业,业内人士也认为,高校文化氛围浓厚,对研发设计、文化创意有较强的吸附力,假以时日,极有可能成为成都全新的办公业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