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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尚未有一家中介结构获得资金监管的备案批准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年4月2日    更新时间:2008/11/26 15:42:00    作者:佚名

自上周四北京市建委和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公布《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来,二手房交易资金结算和监管问题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有些中介公司也迅速表示已经启动了资金监管机制并在多家银行开设了资金监管帐户,同时还公布了在多家银行开设的帐号。但是,当记者就此向北京市建委和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等有关部门求证时,他们表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家房地产中介机构获得了资金监管的备案批准,而由于在银行开设专用帐户的前提是获得资金监管的备案批准,因此目前某些中介机构公布的所谓资金监管帐户并不是符合政府上述《规定》的具备相应的法律意义的资金监管帐户。

据记者了解,有关资金监管的《规定》要到4月15日才开始执行,目前只是处在经纪机构的申请报批阶段。而作为规范行业发展,促进交易繁荣的重要契机,北京市建委和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将认真地分期分批地进行审核、批准和备案,因此不可能有经纪公司这么快就获得了相应的资格,更不可能开设了符合《规定》要求的专用帐户。

此外,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为了保障交易安全,切实落实《规定》的相关要求,通过备案批准的经纪机构将不被允许在多家银行开设专用帐户。这一点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了所谓一家中介在七、八家银行开设了专用帐户只是中介公司自己的一相情愿而已,并不符合有关资金监管的《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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