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开始至7月1日,《北京市绿化条例》在市法制办网站公开征求市民意见。今后开发商再建设居住小区,集中绿地有望占小区总面积的三分之一以上。
《条例》详细列出了绿化用地面积占各建设工程用地总面积的最低比例标准。其中,居住区、居住小区为30%,居住区按照人均2平方米、居住小区按照人均 1 平方米建设集中绿地,由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负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现有绿地的性质和用途。
《条例》规定,严格控制砍伐树木,公共绿地内树木的砍伐、中心城其他地区一处一次砍伐10株以上的,须由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违者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在规定地点补种砍伐株数10倍的树木,并可对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处所砍伐树木价值5至10倍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