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在由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和世界不动产联盟共同举办的“国际房地产论坛”上,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陈淮主任结合国外制度,分析评价了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现状。
2007年在有关房地产住房建设和这个领域有关政策中,有10个以上的关键词是有关住房保障的,比如说廉租房、问责制、应保尽保、90平方米、中低收入小户型等,这些是2007年政策中的重中之重。陈淮指出今年调控的关键词是就是“保障”。
陈淮主任首先分析了住房保障的基本情况,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是救济型的保障。这就如同我国从1998年在全国所有城市建立的最低生活费保障一样,没有任何条件,人均收入达不到当地生活费一个必要标准,政府、民政局就要为其提供住房。第二类是援助型政策。经济适用房和买房贴息政策都是一种援助型的政策。第三类互助型政策,公积金就属于互助型的保障制度。
在介绍国外住房保障制度的同时,陈淮主任还具体介绍了我国现有的四项住房保障制度。第一是从新加坡借鉴而来的住房公积金制度。第二是经济适用房政策。虽然目前这一制度还有诸多弊病和难点,但是陈淮认为这保障应该长期而且大规模的存在。第三个是政府贴息来解决一部分人群的住房消费问题。最后一个就是廉租房。廉租房的建设是2007年起的政策重点。根据2006年末37号文件的要求,到去年底地市级以上城市都要建廉租房。
陈淮认为,解决住房问题,不仅仅是保障一个层面,由市场作为供给的那部分住房,政府也需要大力调控。有一部分中间群体既不能享受到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也很难在市场上购买到商品房。政府需要通过调控市场来解决这部分人的住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