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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土地闲置一年即收回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8年4月21日    更新时间:2008/11/26 15:42:00    作者:佚名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臧正金近日表示,面对今年重大工程建设任务重、民生保障要求高的新形势,国土部门将创新手段,全力为重点建设工程和民生项目“开绿灯”,对违法违规用地“亮红灯”。近日,南京市范围内将对城镇闲置、空闲和批而未供土地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调查,其中一年内动工面积不超过1/3或投资额不足25%的地块,将被视为闲置土地,可依法收回。对未按规定开发建设的,严格按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处理,收取违约金、土地闲置费直至收回土地使用权。而在过去,房地产商在手土地,两年内不按规定开发才被视为闲置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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