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住房配售今后都要公开摇号决定选房顺序,不过如果一次摇号未中,可以持审核资料参加下一次公开摇号,而且多次摇号未中且确有困难的家庭还可以优先摇号。这是记者昨天从市建委获悉的。
今后市、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通过北京建设网(www.bjjs.gov.cn)和区县政府网站发布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和建设信息,居民可上网查询。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由市里统一调配到各区,审核通过的申请家庭只能在本区登记轮候,区县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本区县房源情况和符合条件的家庭情况,确定摇号时间和摇号办法,并负责组织;审核部门确定申请家庭已获得轮候摇号资格后,将由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申请家庭发放通知单。
公开摇号只是决定选房顺序号,申请家庭要按摇中顺序依次选房,排在前面的放弃选房,后面的可以依次替补,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视同放弃购房资格。
如果一次摇号未中,可以持通过审核的相关资料参加下一次公开摇号,而且各区县政府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对多次摇号未中且确有困难的家庭实行优先摇号。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以申请商业贷款,已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经济适用住房超出配售面积部分仍按确定的销售价格计算。经济适用住房房产登记在购房人名下,是有限产权,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