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日前发出通知,明确了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住房出租一系列的税收优惠。包括个人承租廉租住房或者购买经适房均免印花税,购买经适房减半征契税等。记者了解到,这些优惠政策有新有旧,其中对于有关个人出租住房的新税收优惠在本月1日开始实施,但由于广州对出租住房实施综合征收税率,税率具体下调多少还有待测算。税务人士预计,由于综合征收率涉及新政下调的只有营业税,下调幅度可能不大。
个人出租住房税率10%
根据通知,从今年3月1日起,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收入按1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其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此前,国家曾发文对个人出租住房进行税收优惠,其中就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所得按10%征个税,营业税暂减按3%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这次新优惠将营业税率一减再减,减至1.5%。同时免征印花税和土地使用税。
此外,按市场价格出租住房给个人居住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可以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较目前12%的税率大大降低。
个人出租营业税一减再减
目前,在广州个人出租住房涉及个人所得税、营业税、房产税、城建税、城市教育费附加,另外加上0.1%的印花税和土地使用税(目前最高级标准为每平方米9元)。其中,前五种税费按照一定比例形成综合征收率征收。此次将营业税税收一减再减,同时免征印花税和土地使用税,令个人出租住房税负再次降低不少。
广州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还未收到文件,待文件转发下来后将会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该负责人表示,实施新政策后,广州现行的个人出租住宅税收综合征收率肯定要下调,但由于综合征收率涉及五个税费,各税种费用所占比例不一,下调幅度多大还需要进一步测算。
购经适房者首免印花税
通知同时明确了廉租房和经适房的税收优惠。其中针对廉租房、经适房的经营单位,根据通知规定,与廉租房、经适房相关的印花税均可免征。购买住房作为廉租住房或者回购经适房继续作为经适房房源的,可免征契税。
此前,国家曾规定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廉租住房、经适房建设用地以及廉租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这次通知重新明确了这些优惠。
对于个人,承租廉租房或者购买经适房的,也可免征印花税。购买经适房的可减半征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