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3月2日),顺德区廉租房管理办公室向社会发布的《顺德区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顺德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征询意见稿称,顺德区将建设一批廉租住房,每月向住户收取0.8元每平方米的租金的同时,区内直接兴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按成本价销售,出售者不得有利润。
今天(3月3日)起1个月之内,市民可以登录顺德区政府网、区建设局网查看这两部《实施细则》,两大网站都提供了直接交流的互动平台。
家庭成员前3年未卖房方可申请
顺德区政府昨天下发的《顺德区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说,该区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采取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解决方式,廉租住房将来源于各镇(街)现有公房,以住房保障专项资金收购、建设的房屋以及社会捐赠的房屋。
廉租住房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的方式供应,“新建廉租住房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房项目中配建,单套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细则》要求,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必须同时具备该区户籍,家庭各成员没有按折价或补全价购买房改房或没有购买解困房、微利房等政策性住房,家庭各成员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等近10项条件。
“家庭成员中属村改居的城镇户籍居民,且已享受固化宅基地配置的,不能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顺德区廉租房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优先面向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家庭成员全为60岁以上老人或家庭成员中含有残疾人等特殊困难家庭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申请人(即户主)每年4~5月份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申请。
“三无”老人可申请免交租金
《细则》规定,租赁补贴发放标准为“租赁住房补贴=(住房人均保障面积标准-人均拥有住房面积)×家庭人口×市场平均租金”,由区财政局按月发放至各获批家庭的账户。
该负责人介绍,实物配租每年下半年安排抽签,确认承租家庭名单和承租房号;未能抽到承租的申请家庭,可轮侯下一次抽签或可转为申请租赁住房补贴,“享受实物配租的低保家庭,家庭住房保障面积每月收取最优惠租金0.8元/平方米,家庭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住房人均保障面积标准×家庭人口。”
同时,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申请人为年满60岁的“三无”孤寡老人可申请免交租金;申请人年满60岁的低保家庭,且家庭成员中没有违反计划生育的,可申请减半收取租金。市民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累计6个月以上拒缴租金将限期退出廉租住房。
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只能二选一
同日下发的《顺德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为向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按照既定政策, 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家庭必须同时具备“申请廉租住房家庭”的同等条件后,符合准入条件的每户家庭只可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一户家庭不可同时享受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租住公产房的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必须退出原租住的公产房。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家庭按年度分批解决,每年下半年安排抽签,确认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名单和购买的房号。未能抽到购买的申请家庭,可轮候下一次抽签;若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可申请转为廉租住房保障。
首批经适房、廉租房
今年动工 明年建成
昨天(3月2日),记者从顺德区政府获悉,《顺德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已制定,将首先在大良、容桂两地推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今年可解决约500户家庭的住房困难。
顺德区政府负责人介绍,该区今年上半年将在大良环市南路北侧地块,以政府主导动工兴建130套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 2009年春节前建成,“该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2397平方米,计划建设130套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并配套部分商铺,采取只租不卖的方式,租金收入用于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