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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亿财政支持 厦门普推保障性住房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8年3月3日    更新时间:2008/11/26 15:42:00    作者:佚名
   拥有建造海沧大桥的经济实力,厦门市力推的保障性住房以每年竣工数十万平方米的速度在增长 

 
  “五年内有交易房产行为”、“单身但并未到晚婚年龄”、“申请人有房产”、“申请人及其妻子长期不在厦门工作”…… 
  从去年开始,厦门市政府网站上开始一批批更新“公示”,引发全市的高度关注,这些公示中的人可能来自任何一个市民,或者他们的家人和朋友。 

  自去年厦门推出“经济租赁房”制度以来,7000户居民提出了申请,这大大超过了目前政府提供房源的数量。为了公平、合理地将房子交到真正需要的人的手中,厦门市政府对每户申请政府“经济租赁房”家庭的收入、状态、资本财产,甚至婚恋生活都进行严格核对,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除了民政、工商、银行,甚至包括街道办事处都加入了对个别家庭能否享有政府保障房产的评定之中。

  福州大学不动产研究所教授、国房网总经理刘福泉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国内的住房保障体系目前从中央到地方,似乎都在胶着状态,人人都在想办法,但是曾经的“经济适用房”制度、廉租房建设、90平方米限制制度以及正在推行的限价房都在现实中或多或少遭遇了尴尬。 

  刘福泉认为,房地产政策不在于出台的内容,而在于执行,现实中能否体现政策的本意是问题的关键。 

  如何执行有力?在“厦门蓝本”中,人们似乎看到了一些令人感动的“细节”,正是这些“细节”的不同,使“经济租赁房”制度在这里得以开展。除了海风、岛屿和温润的气候,厦门市民将开始享受新一项“宜居”因素——经济租赁房。 

  从厦门推广到福建

  今年年初,“致力于‘住有所居’,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建立‘经济租赁房’制度”写入了福建省的《政府工作报告》。这标志着福建省正式先于全国开始探索“经济租赁房”制度。 

  “经济租赁房”的出现,源于价格高涨的房地产现状下,社会上开始流行“夹心层”的说法。针对一批既不能买或暂时未买到经济适用房,又不符合廉租房、限价商品房申请条件的人群。 

  福建省省长黄小晶在今年该省“两会”上曾表示,解决“夹心层”的住房问题很迫切,甚至连博士后也属于这个层次,“经济租赁房”是解决他们住房问题的重要举措。他说:“当前我省正大力加快发展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对既不符合住房保障对象要求,又买不起房的年轻人住房困难问题,我们已开始积极研究探索解决之策。” 

  省长的自信或许来源于“厦门蓝本”的初步成功。 

  随后,福建省建设厅副厅长王知瑞在今年年初进一步透露了政府的初步想法,针对“经济租赁房”的“房租”如何定价、适用人群范围等疑惑进行解释。

  争论“经济租赁房”

  事实上,“经济租赁房”在理论设想上一经提出,立即引来了学界、房地产商界的诸多声音。 

  刘福泉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经济租赁房”的受众仍然要偏向低收入阶层,不能成为中等收入者或潜在的中等收入者住房的解决之道,仍然还是低收入住房保障的一部分。他认为“夹心层”如果锁定为中等收入人群,是不合适的。

  “政府管得少才能管得好,如果连中等收入的群体都要政府提供保障,那么整个保障体系也就丧失了意义。”刘福泉说。

  目前,福建当地媒体对“经济租赁房”的受众措辞也相对模糊,有观点认为,刚毕业的大中专生不应算在“夹心层”之内来分占不多的公共资源。但地方政府认为,将毕业学生纳入,有利于当地吸纳、留住人才。 

  另一个担心是,租赁房价格与市场租价之间如何协调,以及相应的物业待遇如何。 

  对此,福建省表示,“经济租赁房”主要是在限价房、经济房中配建,专门用于出租,实行以物价部门核定的成本来定租金这一方式。供应对象主要面向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引进人才等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经济租赁房”可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的各项政策,“经济租赁房”套型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这一模式的初步建立得到了建设部的高度评价,“福建经验是先搞政策性租赁房,租赁价格略低于市场价,同时再搞限价房。”在建设部近日的一个会议上,建设部副部长姜伟新如是说。

  40亿元的“实验”

  就在理论上仍有困惑的同时,厦门的“经济租赁房”已悄然实行。继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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