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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买二手楼可索详尽地产说明书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8年2月19日    更新时间:2008/11/26 15:42:00    作者:佚名
  今后,市民在购买二手房时,可向房产中介索要详细的地产说明书,了解房屋坐落、用途、建筑年限等内容。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将就《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简称《规定》),从今日起至3月16日公开征集民意。

  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介绍,目前二手房交易占有的比例已基本与一手房市场持平,成为商品房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城市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房屋将进入二手市场,未来住房二、三级市场将成为房屋交易的主要市场。

  目前,全市大部分二手房屋的交易、租赁和部分商品房的销售均由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广州市对房地产中介的监管走在全国前列,但仍然存在部分中介经营不规范,利用专业优势损害市民利益。如,近期发生的创辉租售大面积关铺的事件,影响了房地产中介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此次公布的《规定》共分八章,分别从总则、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规范、诚信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8个方面制定了相关规范,并就社会较为关注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等内容首次作出明确规定,共有6方面的亮点。

  亮点1

  对不备案或通不过年度检查的机构与工商部门配合取消其“中介服务”的经营范围。此外,严格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具备房地产中介资质证明方可从事房地产中介经营活动,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必须持职业资格证方可为客户提供服务,并须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亮点2

  全面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从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店铺的公示内容、接受业务、广告宣传、推介业务、带客看房、商议交易、利益披露、合同签订、业务记录、资金行为等方面入手,详细规范房地产中介在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行为,使中介操作透明化、公开化、规范化。

  亮点3

  首次明确,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推介房屋时,应出示包含房屋坐落、用途、建筑年限等内容的房地产说明书。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与业主或出租方共同承担保证房地产信息真实的义务。

  亮点4

  公示房地产中介市场信用情况。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人员的信用情况将向社会公布,广大市民买卖、租赁房屋时,可根据政府公布的信息自主选择中介为自己提供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时,如诚信资质不达标,将不允许设立或增设分支机构。从业人员诚信不达标的,将被强制参加培训学习,直至培训合格。

  亮点5

  2008年1月2日起,任何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员不得代收代管存量房交易资金。今后,市民的二手房交易资金均不过中介的手,由银行进行托管。

  亮点6

  规章对注销执业证的行政处罚进行了细化,针对不同的违法行为适用不同的暂停期限:有的停牌三个月,有的停牌半年等,这样可以使某些违规的从业人员暂停执业,深刻反省,处罚期内确实改正的,可考虑恢复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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