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司低调起步 新职能牵动各地连锁反应 (2)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8年1月8日 更新时间:2008/11/26 15:42:00 作者:佚名
关键一年
2007年年底召开的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在工作报告中用大量篇幅谈到了与民生地产相关的住房保障、调整结构、加强市场监管和公积金制度完善,而这些都与刚刚成立的住房保障司密切相关。
在2007年地产民生元年开启“住房保障时代”之后,2008年,保障房的建设和落实就成为全国各地的重头戏,也是各地方政府发力民生的亮点之一。
但是,由于历史和资金上的原因,目前调整住房结构的步伐仍然较慢,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供应滞后,中小户型住房比重仍然偏低。
建设部的统计显示,2007年,全国安排了廉租住房资金77亿元,超过历年累计安排资金的总和,累计改善了68.1万户低保家庭的居住条件。但目前全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低收入家庭还有约1000万户,占城镇家庭总户数的5.5%。因此,2008年的民生地产开局仍然任务繁重。
同时,由于房价和地价的高企,地方财政上的困难,要形成主要面对广大群众的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结构和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根据2007年12月28日的全国建设工作会议要求,2008年1月底前,全国各地必须公布2008年度住房建设计划;2008年3月底前,各地必须公布2009年度住房建设计划;2008年6月底前,各地2008年至2010年住房建设计划必须公布。
同时,必须重点明确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的结构比例、建设规模,并落实到具体地块、项目。
这些措施的落实以及上述全国目标和省市目标的完成,离不开一个监管部门来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应时而生。
“用一句话概括它的职责,应该是保证国家住房保障政策的落实与监督检查。可见,中央为住房保障司设定了相当高的职能目标。”记者采访的一位业内人士如此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