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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司低调起步 新职能牵动各地连锁反应 (3)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8年1月8日    更新时间:2008/11/26 15:42:00    作者:佚名
  职能转型

  按照以前的管理架构,全国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工作,一直由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主管,设一名分管副司长,具体工作由住房保障处完成,编制工作人员不超过7人。

  显然,这样的人员配备已经无法满足保障性住房领域的管理工作需要。因为自2006年起,国务院开始要求各地方逐一上报住宅发展规划,仅处理这其中涉及保障性住房的备案材料,就已捉襟见肘,至于其他工作,更是受制于人力。而且在房地产市场调控为重的情况下,它的作用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建设部住房保障司的成立,表明新的住房保障机制已经进入实施阶段,政府的职能重点已经从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转向保障性住房管理。

  “虽然我们从1999年取消福利分房后住房保障思路走过相当长的弯路,但是至少这种转变还是让我们大家知道新的方向和时间表。”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作为国家部委重要的政策落实与监督司局,住房保障司2008年最重要的责任就是落实中央政府住房保障的各项措施在各地的落实。

  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房地产研究处副处长文林峰表示,住房保障司未来重要工作将分为两个方面:督促各地把中央关于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各项规定进行细化,作为当地政府落实住房保障的依据;组织协调部委联合检查住房保障情况的具体实施,实现中央的监督落实情况职责。

  2007年底,建设部等几大部委联合对全国住房保障情况进行了检查。今后,住房保障司将更多的是对照各地住房保障的规划,组织部委联席单位对各地住房保障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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