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首页 -> 房产资讯 -> 政策法规

[聚焦3•15]房屋质量与物管仍是去年维权焦点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年3月19日    更新时间:2008/11/26 15:42:00    作者:佚名

    315到来前夕,北京市消协有关负责人透露,2006年四季度,市消协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一次“住宅商品房消费者满意度调查”的抽样调查活动,结果显示,23.1%的消费者遇到过房屋质量问题,20.6%的消费者遇到过物业收费问题,15.0%的消费者遇到过小区管理方面的问题,14.7%的消费者遇到过售后服务问题。其中,有六成消费者对房地产行业的诚信情况评价较低,同时,消费者对所购买的商品房的满意度不高。

    随着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逐渐深入,房地产行业将更规范,但在市场逐步走向成熟和完善的过程中,仍旧有不和谐的成分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和物业管理纠纷则成为2006年全年房地产行业中比较突出的现象。

    比如,美丽园小区经历了降低物管费用、老物业管理公司撤出小区、选聘新的物业管理公司继续管理等事件,而且由此也引发关于物业管理收费、业主委员会权利等方面的争论;而去年年底,逸翠园小区质量纠纷则将业主的维权行动推向了高潮,开发商最终采取相对积极的态度来对待。

    从2006年北京房地产市场的维权事件来看,业主的行动显得比以前更加理性。虽然每次维权都经历了非常艰难曲折的过程,但业主维权的目的和手段更理性,更多的是借助法律手段来维护其合法权利,而且不少已取得较好的结果。

    比如,美丽园业委会通过起诉的方式将物业管理收费降低到一个合理的区间。同样,包括东华金座、逸翠园等业主的维权都是通过组建维权组织,来理性维权。

    事实上,房地产的维权走到今天已有很多年了。现在,我们更多的是应该关注问题解决的层面所产生的影响,因为我们更希望每次理性维权后会有一个良好的结果。当然这种想法多少有些不现实的成分,因为我们在现实采访中还是看到了,一些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在解决问题时的消极态度。

    没有任何一个业主天生就喜欢维权,而多数业主的维权行为都是无奈的选择,因为在目前政府监管乏力的客观情况下,作为弱势群体的业主,只有通过维权的方式才可能和开发商进行平等对话,获得其合法的权利。

    我们此次推出的2006北京房产红黑榜正是希望通过一些事件使大家吸取经验和教训,合法地、理性地维权。(采写/记者张学冬 许子凌 张家齐 摄影/记者韩萌 周晓东 实习生李强)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