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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界惊爆“缩水房”阴招 律师为你支招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发布时间:2004年11月12日    更新时间:2008/11/26 15:42:00    
知识内容  近日,在城南某娱乐中心买了商铺的李先生,遇到了一个气恼的问题:开发商在把商铺交给他时,他才知道,原本是57平方米的商铺,变成了52平方米,但商铺的套内面积没有变,还是39平方米,也就是说,李先生的商铺公摊“缩水”了。当初,李先生以7600元/平米的价格,购买了57平方米的商铺,其中,公摊为18平方米,套内面积为39平方米。 

    让李先生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按照57平方米交的房款,现在却只有52平方米的商铺,李先生感觉就像吞了只苍蝇一样难受。为此,李先生多次找到开发商理论,要求退还多交的5平方米的钱。然而,开发商却振振有词,“合同上都注明了的,商铺按照套内面积计价,套内面积没有变,就不可能退款。” 

    与此相同的是,李先生在某批发商城购买的商铺也遇到了相同的问题,该商铺总建筑面积没有变,但其公摊增大,套内面积缩水,同样,开发商表示,“面积没有任何误差,不愿退还任何房款。”李先生气愤地说,“开发商把玩着购房者搞不懂的公摊,一缩一放,吃亏的就是购房者。该商铺的公摊高达48%,每平方米的单价高达3-5万元,多交几个平方米的公摊,开发商就要侵占我几十万元的钱啊!” 

    记者调查: 

“缩水房”比比皆是 

    据了解,目前,开发商在交房时,有一半以上的不会出示房屋面积测量报告,因此,业主们无法了解其购买房屋的实际面积,因此,当开发商偷吃面积后,业主们将毫不知情。 

    随着成都房地产市场的日渐成熟,关于房屋面积的纠纷已经成为商品房投诉重点,尤其是关于“缩水房”的投诉明显高于“注水房”。前不久,城西某小高层电梯公寓几位业主告诉记者,他们所在的小区,交房都三年多了,一直想看房屋的面积测量报告,物管公司总是说,在开发商手里,找开发商,开发商又找种种理由推诿,因此,他们的房屋实际面积一直蒙在鼓里,房屋产权证也久拖着不办理。 

    成都市消费者协会的有关负责人说,“由于市场上众多房屋都是期房,因此,预售房屋面积与实际交付房屋的面积普遍都有差距,有的差距还比较大。通常情况是,业主收房时,才发现套内面积缩水变小了,而公摊面积注水变大了。” 

    据统计,今年以来,成都市消费者协会接到房屋投诉纠纷400多件,增势明显,其中,关于房屋面积的纠纷就达到了30%左右。业主集体投诉开发商的案例时有发生。如龙泉某小户型公寓业主因为会所的公摊问题,100多位业主集体围攻开发商办公楼,10个业主代表与开发商谈判几个小时,终究解决不了问题。还有华阳某电梯公寓,开发商把自行车车库算作公摊面积,引发了业主们集体的投诉,这说明人们依然十分关注商品房的面积缩水及公摊问题。 

    业界揭秘: 

    “面积缩水”的花招 

    据一位房地产业内人士透露,现在有些开发商总是在房子面积上做手脚,比如在售房时用建筑面积来混淆套内面积,并不注明套内面积是多少、公摊面积是多少,虚报公摊,明显的效果是使购房者觉得房屋面积很大。 

    记者从几位房地产销售经理处了解到,开发商在房屋面积缩水方面的花招很多,很有迷惑性,购房者一定要小心。总结起来,大约有以下几种伎俩:第一、增加每套住宅应分摊的公用面积,把一些不应公摊的面积计入公摊。一般来说,购房者说起公摊总是晕头晕脑的,尤其是什么层公摊、栋公摊,公摊来公摊去,购房者总会被蒙进鼓里;第二、将不应计入每套销售面积的部分计入销售面积,基本上都以公摊的形式销售给购房者;第三、以建筑面积计价,承诺一个较高的使用系数但又不把使用系数写入合同,在实际交付时,使用系数大打折扣;第四、以套内面积计价时,混淆建筑面积与套内面积的区别,扩大套内面积的概念,不注明公摊实际面积,或者注明公摊是多少,套内是多少,当总建筑面积缩水变小时,开发商就推脱是公摊缩水,蒙骗购房者说,套内没有变小,购房者的利益没有受到影响。 

    据部分业内人士透露,以公摊的形式,扩大销售面积是开发商最常使用的手段,一些商业地产项目的公摊常常高达40%以上,电梯公寓公摊高达20%,多层公摊达到10%左右。而据某建筑专家表示,这其中可能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商业地产项目,公摊达到30%都算是很大的了。 

    ■律师支招 

    认清销售面积与公摊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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