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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用于贷款抵押 同一别墅拥有两份房产证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年3月5日    更新时间:2008/11/26 15:42:00    作者:佚名

    昨天(2日)上午,通州区枫露皇苑别墅区业主夏明丽(化名)向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报案,去年11月底,夏明丽发现已经购买并居住10年的别墅,在5年前已经被开发商——北京五龙新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龙新村公司)在银行进行了房产抵押贷款,自己已经丧失了抵押权。

    更让夏明丽不解的是,五龙新村公司用于抵押贷款的手续是与她完全相同的一份合法房产证,仅是房屋所有权人变成了五龙新村公司,而负责审批产权证的通州区建委却无法回答其中的原因。

    2006年底,夏明丽房屋的抵押方因为拖欠贷款,被北京市农业银行以贷款诈骗罪报案,自己100多万买的房子面临被强制拍卖的危险。

    夏明丽的别墅位于枫露皇苑2区26号楼,为独栋混合的3层结构,总建筑面积有283.4平方米。1997年2月14日,夏明丽以102.5855万元的全款购买,并于当年的3月13日在原通县房屋土地管理局进行了北京市房屋所有权登记并取得房产证。房产证显示,这栋别墅的所有权人为夏明丽本人,所有权性质为私产。

    10年来,夏明丽一直在自己的这栋别墅里居住。

    2006年11月28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经侦科的一名警察带着两名北京市农村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来到她家,现场查看后告知她,这套别墅已被五龙新村公司向北京市农村商业银行进行了贷款抵押,由于没有及时还款,银行已经向海淀警方报案,这栋房子可能面临被拍卖的命运。

    “我一听就惊了,房产证一直在家里放着,五龙新村公司怎么能把它给抵押了呢?”夏明丽说,银行工作人员随后向其出示了随身携带的该房屋房产证,在这个2002年由通州区建委颁布的房产证上,所有权人写着“北京五龙新村房地产开发公司”。

    夏明丽同时了解到,除了她家的房子,五龙新村公司同时还抵押了小区内另外17套别墅。

    “一个房子有了两个主人”,夏明丽立即找到五龙新村公司,“他们说让我放心,这房子就是我的,不会出任何问题。”由于认为自己拥有所有的合法手续,夏明丽当时并没追究。

    很快夏明丽发现问题并不如自己所想的那么简单。

    由于急需用钱,夏明丽从去年11月24日开始通过中介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手续。2007年2月5日,通州区建委拒绝了夏明丽的抵押申请,书面理由是:她所有的房产已被五龙新村公司抵押贷款。

    “建委权属科科长说这房子是我的。我问为什么我的房子不能进行抵押贷款?为什么有两个产权证?他回答不上来。”夏明丽随后选择了报警。

    负责办理这批房产证的五龙新村公司客服部经理刘静昌解释,这批房产证是2002年办的,当时没有在公司找到该房子产权人的留底,就把这栋房子和其他几栋房子一起办理了公司产权,准备之后再把公司产权转给房主私人。

    “这是五龙新村公司管理混乱导致”刘静昌承认,但至于同一栋房屋如何通过了建委的审核,刘静昌回答说不清楚。

    刘静昌说,由于不是他办理贷款,夏明丽房子的重复的产权证在抵押贷款时如何通过了通州区建委和北京市农村商业银行的审核过程,他不知情。

    五龙新村公司副总于晓红(音)和张国友(音)的电话一直关机,记者未得到五龙新村公司对此的解释。

    目前海淀警方和通州警方正在调查此事。(记者康少见 实习生刘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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