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成都市的首批限价房热火朝天发售的时侯,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市场上有不少人打起了限价房的主意:私下变相买卖限价房认购资格!这种交易竟可以明目张胆地在网上公然示人,出售认购资格者的联系方式一应俱全,只要致电询问,对方更是来者不拒,没有丝毫的闪躲遮掩之势。
日前,记者接到市民举报:有人买卖限价房购房资格,价格从1——5万不等。
随后,记者到成都市房管局咨询了相关人士。该认识表示,根据成都市的规定,购买限价房者,其自身条件必须符合政府制定的相关规定,申报后,政府在对其经过严格审核后,发给申购者《成都市个人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也即购房资格证),申购者必须凭资格证才能购买限价房。也就是说,要想买到限价房,首先得有资格证。如此一来,那些不具备限价房申购条件的人就不能购买限价房。但如今,却有人“发明”了另外一种方式:通过购买限价房申购资格证来间接达到购买限价房的目的。
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成都市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实施意见》(成府发[2007]8号)规定“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自住五年以后,方可上市交易”,该文件明确规定了“五年之内不能上市”,民间的变相买卖行为是不符合政府政策的,本身是违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并且买、卖限价房购房资格者,买卖双方的利益均可能受到伤害和存在极大风险。
首先是购买“资格证”者的权益得不到任何的保障。因为按照法律规定,房屋的取得必须以房管局登记为准。购买者出资购买的限价房,在没有取得自己的《房屋产权证》时,原购房者是可以将房产进行抵押或再次转让,出资者的权益得不到任何保障,将给购房者带来风险;随着时间的推移,原申购者因种种原因反悔,购买者的利益根本无法得到保护。
同时,认购限价房必须凭《成都市个人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购房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产权情况等相关信息都进入个人住房保障档案中。如发现购房人有私下出卖购买资格等违规行为,一经查证,政府将收回原申购者的《成都市个人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
为此,成都市房管局近日专门召开媒体发布会提醒广大市民:一旦发现倒卖限价房购房资格,原申购者将失去我市住房保障相关权益,在以后的政策性住房保障体系中可能将被排除在外。
一个购买资格最高可买5万
记者日前通过调查,发现私下买卖限价房购买资格的现象非常火爆,记者在焦点房地产网网站上,输入“红枫岭、转让购房资格”等字样,屏幕上立即显示出数百条转让信息,在红枫岭业主论坛上,仅一个页面,转让信息就多达二十多条。许多转让者在网上留下了QQ和电话号码,记者以购买者身份拨通了一位自称“李先生”的电话,李先生说他手上有红枫岭二期限价房的购买资格要转让,转让费2万元,当记者问此价格还有无优惠时,对方称,“你诚心买再说”。记者随后又拨打了多个转让者的电话,均称手上有资格证要转让,转让费也是有高有低,少则1万,高者竟达5万元。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事实上很多转让者并不是很了解具体情况,只是看到别人都在转让就跟从。当记者对他们的交易方式的安全性提出疑问时,一位姓杨的转让者不耐烦地说:“你如果不相信我就算了,我转不转都无所谓!”胡华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