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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贷款利息在逐年增加 巧用公积金提前还贷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年7月6日    更新时间:2008/11/26 15:42:00    作者:佚名

  张先生去年用商业贷款购买了一套住房,随着购房贷款利息的逐年增加,张先生打算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贷,但是不知道该如何办理?

  记者在成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张先生需先在贷款银行结清部分或全部贷款金(余)额,提前还贷后3个月内,持提取人、借款人身份证原件,住房贷(借)款合同(部分提前偿还出具修改后的住房贷款合同)、住房抵押合同原件,贷款银行出具的当期部分或全部已还款的清偿凭证;单位开具的《成都市职工购建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个人还款账户等资料到成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审核。如果张先生还需提取配偶方的住房公积金,则同时提供结婚证原件、配偶方身份证原件、配偶方单位开具的《成都市职工购建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已结息金额,且不超过当期部分或全部提前还贷金额。

  公积金问答

  梁女士问:打算提取公积金还商品房贷款,请问何时能提取,提取多少?

  答:单位职工缴存公积金每年的6月30日结息,只要有结息金额同时符合提取条件就可以提取公积金。正在偿还住房贷款的,夫妻双方每年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其一年的还贷总额且每年只受理一次。

  张小姐问:原来的单位为我缴纳公积金,如果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成都,我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终止劳动关系后,住房公积金转入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但是如果符合中心提取条件,仍可以凭相关材料办理提取手续。另外如果不购房,且没有就业,三年以后可以凭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未重新就业的证明、失业证、本人的《成都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王先生问: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商铺吗?

  答:按照《条例》规定,解决住房问题的支出才能从住房公积金中支付,如为投资、增值或其他商业目的住房支出,不能从住房公积金中支付。孙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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