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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房产存质量问题 凤凰城开发商被判全面返修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年6月25日    更新时间:2008/11/26 15:42:00    作者:佚名

    高档小区凤凰城一套近300万元的精装豪宅,出现了墙面裂缝等问题,业主郑先生为此拒绝收房,并将开发商北京华润曙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法庭。6月19日,市二中院终审改判开发商维修所有不符合质量的地方。

    郑先生购买的是位于三元桥的凤凰城二期C座一套房屋,该房建设面积242.89平方米。按照2005年3月每 平方米12314元的价格计算,该房价值299万余元。郑先生说,按照他与开发商华润曙光公司的买卖合同,房屋为精装修。但2005年7月他验收房屋时发现,客厅、卧室的墙面和顶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凹凸不平现象,粉刷得极其粗糙。在要求开发商按照样板间品质重装遭拒后,郑先生起诉到法院。

    去年10月23日,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一审开庭时,华润公司代理人坚称郑先生的房屋符合装修要求。法庭随后委托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鉴定,结论确认房屋存在墙面不垂直,有裂缝;卫生间部分墙面砖空鼓、粘贴偏差大等问题。

    酒仙桥法庭一审判令开发商对鉴定中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部分予以维修。鉴定所花费的2.5万元双方平摊。

    一审后,郑先生提起上诉,他认为,房屋被鉴定有质量问题,鉴定费理应由华润曙光公司承担。同时,他对质检中心采取抽检的方法提出质疑,因为他发现不在检测范围内的部分也有质量问题。“我不能住着一半好、一半坏的房子吧!”郑先生申请二审法院予以改判。

    经过审理,市二中院终审支持了郑先生的上诉意见,指出一审法院没有提及未抽检的房屋其他部位,且没有规定维修期限的判决不妥。因此判决要求华润曙光公司在判决生效15日内,对房屋所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部分维修完毕,承担全部鉴定费用。(记者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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