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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没有土地使用权证 侵占绿地事件愈演愈烈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年6月6日    更新时间:2008/11/26 15:42:00    作者:佚名

    2007年5月25日,一起由于房地产开发商三次修改规划,将小区中心绿地和小学变更为高层住宅而引发的维权案,达成庭外和解协议。

    该协议显示:北京欧陆经典小区开发商北京太合龙脉房地产公司与业主代表达成和解协议,太合 龙脉房地产公司支付给欧陆经典业主2500万元赔偿金,换取在小区绿地建设E4号塔楼的盖楼权。同时替业主支付律师费750万元,律师工作费用50万元等损失。

    长时间困扰欧陆经典小区业主的绿地被侵占案,看起来似乎已经尘埃落定。然而,截至记者发稿时,该小区开发商并没有履行上述和解协议,向业主支付相关赔偿金,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多次联系开发商采访均未得到的回复。

    欧陆经典小区业主内部亦已分成几派。一些业主对和解协议并不满意,他们认为每户1万至2万元的赔偿,并不能弥补其失去绿地的损失,称将在近期召开业主大会,并筹备下一轮诉讼。

    记者联系到该小区业委会主任李蓉,她表示对这份协议的具体内容并不知情,出于保护业主利益的考虑,她不接受采访。

    欧陆经典小区开发商侵占小区绿地的案子似乎已陷入僵局,事态的走向并不明朗,有业主甚至认为开发商欺骗了律师。

    “如果业主能够更加团结,凝聚力强一些,也许在与开发商进行维权斗争时,我们能够更加主动。”有业主表示,房地产商的一些威胁利诱手段让业主无力与之抗衡。

    “我走在小区的路上都要担心是否会被袭击,有时候甚至能听到从保安喇叭中传出的声音——她到大门口了,她到楼下了之类的话。”一位参与维权的业主认为自己的安全没有保障,她甚至要求孩子在小区附近下车就要给自己打电话。

    欧陆经典小区业主维权案的代理律师陈岳琴对此亦表示担忧,“当我们要求开发商对其更改规划,侵占小区绿地的行为向业主支付赔偿金时,开发商说,我在自己的地上盖房子,为什么要向业主付钱?”她认为开发商的强势折射出本案的症结所在——业主没有土地使用权证。

    然而商品房业主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在北京非常普遍,而一些业主也对“土地使用权证”知之甚少。

    记者就“土地使用权证”对北京市的6个小区的84位业主进行了随机采访,在走访过程中记者发现,大部分业主对“房屋所有权证”的功能都非常熟悉,但对“土地使用权证”却并不知情。即使是欧陆经典小区的业主,也并没有这个意识——向相关部门申请要求获得与“房屋所有权证”相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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