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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竟然比室外低20厘米 精装修房问题一大堆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年4月16日    更新时间:2008/11/26 15:42:00    作者:佚名

    “从客厅到阳台,天天要跨一个二三十厘米左右高的槛。你说老年人怎么生活?其他两个窗户外的露台也同样比室内高出20厘米左右,要是倒灌水怎么办?”前天,市民李先生来到本报投诉称,他当初心想到东郊小镇买个精装修房会省时省心,没想到结果却适得其反,问题不少。

    据李先生介绍,他买的是东郊小镇第一街区31幢1单元202室。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为2006年11月30日。去年12月,开发商百胜麒麟(南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通知他前去验收房屋办理交付手续。结果,现场让他吓了一跳,主卧室里的木地板及墙上都是水迹。开发商解释说,是保洁留下的水迹。可过了一周后,李先生再次前去查看发现,木地板用脚一踩,水都直望上冒。原来是木地板下面的水管漏水所致。

    “后来开发商重新更换了木地板,直到今年2月份才弄好。这件事给我带来的影响,现在我就不跟他们计较了。但室内地面高度比室外阳台露台地面低了二三十厘米,既有倒灌水的隐患,生活又十分不便,你说叫我如何是好?”

    为核实情况,记者昨天上午和李先生一起来到东郊小镇第一街区31幢1单元202室。该套房屋紧靠着马路,房屋朝南方向的客厅和主卧室各有一个大窗户,朝西方向的餐厅也有一个窗户。这3个窗户外面是一个呈“L”形的整体的露台。从现场来看,露台地面确实整体都比室内要高出20厘米左右。室内室外连接处的窗口处,分别建有一道10厘米左右的槛。

    “你看,这样一搞是不是就一定能保证水就不会倒灌或渗进来了?这是我首先不能放心的地方。另外,加上这道槛,从客厅到阳台就必须跨过30厘米左右的高度,我有80多岁的母亲以后要来住,你说行动能方便吗,你见过谁家阳台是这样的?”李先生左手指着那道槛说,为此事他曾多次和开发商交涉,开发商曾答应过他按照3楼及以上楼层那样,在3个窗户外面都各封闭出一个阳台,并免除一年物业费。但结果只在客厅窗户这一边封闭了一个阳台,其他的就不管了。

    李先生希望,开发商能把另外两个阳台也封闭好,并赔偿房屋因此延迟交付而带来的各种损失等共2.5万元。开发商封闭阳台的成本,可以从中2.5万元中减去。

    对于李先生反映的问题,百胜麒麟(南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竺建军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曾处理过此事,主卧室里的木地板以前确实因水管漏水被损坏过,但现在早巳换了新的,这已经没有问题了。露台部分也都做了防水处理,不会往室内灌水渗水的。

    竺建军说,李先生说开发商曾经承诺他封闭3个阳台,这绝对是无中生有。李先生之前提出的赔偿要求是5000元,公司解释说,以前从来没赔偿给任何客户一分钱,这个做法不合适。后来经协商,才答应只给封闭一个阳台。现在李先生又提出要赔偿2.5万元,还要封闭这个阳台,开发商根本不可能接受。

    南京市民用建筑设计院一位专家介绍,按照相关规定,为了防止倒灌水,通常情况下室内地面都要比阳台地面高出2厘米左右。李先生这套房子属于特殊情况,外面的露台实际相当于一楼的部分屋面,必须要做防水和保温处理,露台也因此就抬高了。

    该专家说,这样的设计虽然不能算是违规,但由于室内室外高度落差太大,的确给业主生活带来很多不便。另外,除了防水保温处理外,这样露台还必须设置一定的坡度,方便雨水顺利排出。否则,雨水则容易积留在窗外,给业主生活带来严重隐患。(文/邹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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