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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缴存公积金人士下月起可在深圳办房贷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5年7月10日    更新时间:2015/7/10 10:35:01    

8月1日起,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本市缴存满6个月的职工可在深圳贷款购买首套房了。比如你在深圳工作,但又在广州缴纳公积金,新规实施后,你只要在广州的公积金部门开具个缴存证明,然后就可以在深圳申请购买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了。

◎非深圳户籍职工 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本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包括缴存明细)合并计算。

◎公积金缴存单位 本月起应将缴存基数调整为2014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基数最高不得超平均工资的5倍,即约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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