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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领预售证前要先定物管

来源:信息时报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9日    更新时间:2014/10/29 11:06:35    

    过往不少开发商会“钦点”旗下子公司直接当小区物管,由此会导致业委会成立难和物管换届难。今后开发商在拿预售证卖楼前,就要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先确定小区的前期物管公司。昨日起,《关于进一步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意见稿》),开始向公众征询意见。该《意见稿》要求开发商在卖楼前,至少要在3家公司中选出前期物管。

  物管招标至少要有3个投标人

  《意见稿》规定,开发商应当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并确定了细化规定,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和事后备案6个程序。每个程序都详细的时间限制、文件内容涵盖等。

  为防止开发商任用子公司物管公司,《意见稿》指出,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通知重新招标。

  物管备案后才能办预售证

  《意见稿》还规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物业管理专家4人。物业管理专家是物业管理专家名册中的成员,于开标时5日前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

  在确认中标后,开发商要在15日内进行备案,才能去办理预售证。

  在事后备案环节,新建住宅(不含别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超出政府指导价最高收费标准的,还应当提供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对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文件。

  广州拟建物业管理专家库

  信息时报讯

  (记者 田桂丹) 昨日起,《广州(楼盘)市物业管理专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办法》)和《广州市物业管理专家评审委员会议事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议事规则》)同时公布,并开始征询市民意见。

  物业管理专家,是指具备物业管理专业知识、实务专长、相应法律知识并纳入广州市物业管理专家名册的人员。按照物业管理工作事项,分为咨询专家、物业管理项目评标专家、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专家3种类型,设立环境管理、设备管理、资料管理、财务管理、法律等5个专业。

  《办法》规定,物业管理专家年龄不低于35周岁,并须符合一定条件,如从事物业管理学术理论研究5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2篇以上物业管理方面学术论文;取得律师执业资格5年以上,代理过5宗以上相关物业管理的诉讼案件;从事物业管理工作5年以上、担任物业服务企业经理以上职务(包括经理)、取得《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等。

  《办法》要求,物业管理专家被随机抽取参与物业管理项目评标、示范项目考评,并规定了必须回避的情形,如本人及其近亲属在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标单位、投标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任职,或者事先提供咨询、顾问服务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在为考评的示范项目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及其关联企业任职,或者事先提供咨询、顾问服务的等。需回避的专家应于考评时间3日前,向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回避事宜。如应回避而未回避的,经核实后将取消专家资格。

  物业管理专家资格的评审、授予等工作,由物业管理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议事规则》对此做出详细规定。

  反馈须知

  征求意见时间:10月28日~11月6日。

  意见稿查询: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官方网站

  公众反馈途径:可通过电子邮件(wuyechumail@163.com)、邮寄(广州市豪贤路193号房屋和物业管理处,邮编:510030)、传真(020-83177301)等形式反馈。

  联系部门及方式: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和物业管理处,联系电话:020-83367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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