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主要包括,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可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
值得关注的是,三部门明确要求降低贷款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另外,三部门还要求优化贷款办理流程、提高贷款服务效率,设区城市统筹使用资金,有条件的城市,要积极探索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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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加强对各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考核,定期进行现场专项检查。
截至2014年8月末,全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达2.43万亿元。住建部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全国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为1.07亿人,缴存总额7.03万亿元,职工提取总额3.49万亿元,缴存余额3.54万亿元。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司长张其光表示,住房公积金资金不良率为0.038%,累计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764亿元,资金总体安全。
■分析
公积金新政策透露改革新动向
提高资金使用率 探索金融新形态
公积金使用效率低,是公众诟病的一个突出问题。有关部门统计,全国342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发放率高于85%的只有49个。大部分管理中心的贷款发放率集中在50%到75%之间,有的更是低至百分之三四十。
专家认为,这一问题,与公积金分散在606个中心及分中心、各中心及分中心独立运作、不能互通有无的管理体制密切相关。据调查,目前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的资金利用率普遍低于所在城市的城市中心,尤其是规模相对偏小的企业分中心(铁路、煤炭、石油、石化、电力、钢铁、农垦等行业企业)更是如此。
此次三部门公布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设区城市统筹使用资金,统一制度、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受访专家认为,此举是很大的突破。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说:“此次先在设区城市统筹使用,将来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实现省级统筹、全国统筹,就可以大大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有效管理流动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