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哪些成都家庭可以申请此次廉租住房?记者了解到,申请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家庭成员中拥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取得本市户籍三年以上;2、家庭成员中有两人以上(含两人)领取成都市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无房低收入家庭;3、家庭成员中有革命残疾军人、烈属(须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或残疾人员(须持有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人证)。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正在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也可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革命残疾军人、烈属两类优抚对象将优先选房。
本月内可申请
到2009年12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成都市民向区房管局或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其中,正在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且未到年审时间的家庭,在户籍所在辖区房产管理局进行登记,未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在提交申请时,都得提交(交验)户籍证明、低保证(收入证明)、婚姻证明、身份证、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烈属证明等资料原件。
据初步测算,我市符合此次廉租房申请条件的家庭有500多户,申请并经审查符合本次申请条件但未承租到廉租住房的家庭将实行轮候,同等条件下,可在明年廉租住房房源中优先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