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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标明八五折 还贷为啥按基准利率执行

来源:焦点房产    发布时间:2011/3/17 20:25:11    更新时间:2011/3/17 20:27:49    作者:慧人房产人才培训网

  昨日,陈先生向记者咨询:“我的贷款合同上明明标注的是‘享受8.5折利率优惠’并盖章,后来银行又让我们去写了一张‘放弃8.5折,执行基准利率’的字条,这是怎么回事呢?”   

  贷款合同已标明八五折

  去年,陈先生在“梦想西铁城”购买了一套房子,向银行贷20万,期限是15年。2010年12月末,他把贷款需要的所有材料备齐,并通过代办公司交给了银行。当时,合同上明确标注“首套房房贷利率可享受8.5折优惠”。

  今年正月十五后,陈先生收到了银行方面的通知:“现在政策中已取消了首套房8.5折优惠这一规定,所以,您的贷款得按基准利率执行,您需要到银行来办理一下相关手续。”

  陈先生说,他的贷款合同是在今年1月27日提交到银行的,而该行对1月20日前得到审批的客户执行了8.5折优惠。

  银行让手写“放弃”字条

  陈先生来到银行后,工作人员让他和同一楼盘的其他贷款客户分别手写了一张“该客户同意首套房贷款按基准利率执行”字样的字条并签字,合同上“享受8.5折优惠”这一项也被勾掉。

  陈先生当时翻看了合同,看到已有银行盖章,但银行人员却称,“如果不写字条有可能得不到放款”。无奈之下,他便按银行的指导签字。第二天接到银行短信,表明房贷合同已经审批通过。

  但这件事一直让陈先生窝火,“为什么合同上已经标注了享受优惠,却又让我们写字据‘取消’呢?优惠取消后,我的月供要多出100多元,总共多还近2万元呢!”

  紧赶慢赶没搭上“末班车”

  昨日,记者采访了陈先生贷款银行个贷部负责人。

  该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获得房贷审批需要很多程序。首先,陈先生看到的银行盖章很可能是支行所为,并非市行最终的审批盖章。也就是说,当时合同仍处在申请过程中,并未得到审批。而1月末时,银行确实已取消了8.5折优惠,所以即使申请时合同表明8.5折,但并没有得到审批,只能按照基准利率执行。”

  那么,为什么还让客户手写字条?

  该负责人解释,陈先生申请的是8.5折房贷,但遇到政策变化无法正常执行,这需要客户将所有手续重新签署,为了简化程序,银行就让客户手写字条表明接受“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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