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继“国十一条”之后,物业税近段时间又成为舆论的焦点,起因是国家某职能部门的一句话:物业税在局部地区“空转”6年多后,今年将放大到全国。在我国房价日渐高涨的背景下,物业税从其“破题”之日开始,一直备受关注,作为房地产调控的一大主要手段,看似渐行渐近的物业税之“征”究竟还有多远?
物业税何时开征?
杨红旭:开征物业税的时间越来越近了
今年或明年,十个空转省市中极有可能有城市开始试点实转。国际经验表明,物业税的设置有可能成为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内在“稳压器”。
北京市政协委员:商用地产可先征物业税
对于物业税开征的条件和时间,刘桓认为,政府征收物业税可以先从商用房产开始,分步骤实施。现在,商用房产物业税已经基本具备开征的条件了。先行征收商用房产物业税,可以对住宅开征物业税“打出信号”,看看百姓的反应。
媒体评论称2010年是开征物业税好时机
作为房地产税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征物业税已成“必然”,是迟早的事,只是一个时间问题。笔者认为,2010年是开征物业税的最好时机:既能在短期内突击增加一笔财税收入,更能达成中央政府所希望抑制、打击投资性购房、投机性炒房的目的,防止房地产泡沫破灭给社会经济带来威胁。
专家观点
住建部专家秦虹称:物业税短期难开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表示,国务院政策非常清楚,要“择机开征”。她认为,“开征物业税的时机非常重要,在目前保增长、需要通过消费拉动内需情况下,一系列税收调整是需要考虑的,而物业税涉及面非常广,法律关系非常复杂。”
“物业税短期内开征存在许多技术上的难度,很多相关的政策规定都必须配套准备。”中央财经大学税务专家黄桦认为,物业税作为一个多年以来迟迟无法开征的税种,有许多前期的技术问题都需要解决,比如对于房地产价值的评估办法就是其中之一。
“征收物业税可谓意义重大,对房地产市场来讲,可以通过增加房屋持有人的纳税负担,抑制投机行为,此外,还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完善地方财政收入体系,增加收入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价格与税收研究室副主任张斌说。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安体富也指出,物业税的确应该尽快出台,制定合理、有利的政策措施将对房价的非理性上涨起到抑制作用,并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开征物业税,的确应该考虑政策的衔接性。”安体富指出。
“物业税的出台的确需要很多配套政策与措施,也面临一些阻力,但在具体政策制定中可以严格细化规定,例如对个人住房与第二套住房的物业税应该有所区别,不要增加普通百姓的负担,而对别墅、高级住房、闲置住房则可以实行高税率等等。”安体富说。
“税收对调节房地产的作用当然是十分重要的,也十分有效的。”贾康指出,但要通过调整税收政策来调节市场也是很难的,因为涉及既得利益的调整问题,阻力会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