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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廉租房项目惊现成都蛟龙工业港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发布时间:2009/6/17 16:06:00    更新时间:2009/6/17 16:10:00    作者:Fcrc114.Com
  记者调查发现,这些项目实际是用于满足园区内职工生活居住的配套设施,只能租不能卖

  近年来,四川省成都市一工业园区内先后出现了不少“廉租房”项目,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这些项目不是由当地政府投资兴建的真正的廉租房项目,而是用于满足园区内职工生活居住的“倒班房”,这类“倒班房”作为园区生活配套设施只能租不能卖。但是,有消费者反映,这些项目以超低价格公开出售。

  工业园区内出现多个“廉租房”项目

  一段时间以来,中国消费网四川频道陆续接到一些对成都市蛟龙银座项目的投诉。“如是廉租房,我们作为租房人没有理由补交每平方米500元至800元不等的土地出让金以及4450元/户的天然气初装费;如是商品房,开发商至今提供不出必备的交房法律文件。”投诉人杨女士说。

  蛟龙银座项目位于成都市蛟龙工业港双流园区内,由成都市双流蛟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蛟龙公司)投资兴建。2007年8月,杨女士与该公司签订《蛟龙工业港双流园区生活配套自用住房租赁协议书》。协议书中称,蛟龙工业港修建一批廉价出租房,租赁给园区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房屋租赁期为20年,换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杨女士须按500元/平方米付清土地出让金及其他费用;天然气、光纤等初装费在交房时付清。

  董先生已与蛟龙公司换签《商品房买卖合同》,记者注意到,该合同不是建设、工商部门制定的标准合同,其中有“甲方(即蛟龙公司)在位于蛟龙工业港双流园区兴建了项目名称为蛟龙银座的廉租房”这样的表述。

  蛟龙银座项目是不是由当地政府投资兴建并提供给低收入家庭居住的廉租房?3月3日,双流县房管局房政法规科科长刘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证实,该项目并非政府投资兴建的廉租房项目,因涉嫌变相公开发售,该局此前对蛟龙公司进行过执法调查。

  记者随后调查发现,蛟龙公司在蛟龙工业港双流园区内以“廉租房”名义修建的还包括蛟龙明珠项目、和融国际项目等。

  公开出售的“廉租房”实为“倒班房”

  3月19日,双流县副县长廖维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再度证实,蛟龙工业港双流园区内的所谓“廉租房”项目并非政府投资修建的廉租房,而是用于满足园区内职工生活居住的“倒班房”,这类“倒班房”作为园区的生活配套设施只能租不能卖。

  蛟龙银座等项目是否在对外公开发售呢?不是园区职工的杨女士等人告诉记者,尽管协议书中约定的都是房屋租赁期为20年,事实上他们都是以每平方米1500元至1900元不等价格购买的。他们向记者出示了多份蛟龙银座项目的售楼宣传资料,其中确有“均价1850元/平方米,超低价入住电梯公寓”、“准现房销售”等宣传语。

  和融国际项目目前已开始接受购房者登记,并将于4月下旬开盘。记者暗访中,该项目接待处的工作人员称,该项目房屋每平方米的售价为1600元至1900元不等,所占土地目前仍为工业土地,待转为出让土地后,购房者每平方米只需补交500元土地出让金就可办到正规产权证。

  “2000元/平方米怎么可能买到出让土地的房子?实际上,我们的‘廉租房’比政府的还‘廉租’。”3月5日,蛟龙公司法定代表人黄玉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蛟龙明珠项目(已交付使用)所占土地目前仍为集体土地,蛟龙银座项目所占土地已由集体土地转为出让土地。

  蛟龙工业港双流园区管委会监察部部长曹辉告诉记者,蛟龙公司是于去年4月通过拍卖获得蛟龙银座项目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那时,该项目主体已快封顶。

  建设单位无权赠送出租住房的所有权

  蛟龙银座项目一期共有住房500余套,自去年12月交房以来便不断受到购房者抵制。去年12月初,50余名购房者联名对其交房条件提出质疑,并要求蛟龙公司提供交房的相关法律文件。蛟龙公司至今无法提供规划验收合格证、综合验收备案表等交房必备材料。

  3月3日,双流县房管局房政法规科科长刘力告诉记者,尽管该项目已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但至今仍不具备《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交房条件,因此购房者可据此拒绝收房;如该项目无法按照土地—规划—建设—验收等程序完善法定手续,购房者将无法取得房产证。“20年租赁期满后,甲方(即蛟龙公司)将该出租住房赠送给乙方(即购房者)使用,出租住房的所有权属乙方所有。”记者调查发现,除上述杨女士等人所签协议有这样的内容外,它还普遍存在于蛟龙明珠项目购房者所签协议中。

  就上述条款,四川东方大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金花认为属无效条款,原因在于房屋所占土地为集体土地,土地及房屋均应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非蛟龙公司或购房者所有,因此,蛟龙公司所谓的赠送行为无效。她建议,购房者可通过诉讼以确认协议无效并追回自己已付房款,以免遭受更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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