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在开盘前收取一定金额的排号费可以锁定目标客户,可以根据排号数量确定,楼盘售价,因为排号费容易引发变相集资,抬高楼价问题,四川省建设厅发布通知,明确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收取售房款或定金,也不得以排号轮候,预订(定)等方式收取任何预付款,对买房人为班次,如何监督开发商收取排号费呢?
一、禁止排号收取的前提是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取得预售证的排号费收取则是佥的,前下有的楼盘不直接销售,打出“火热排号中”是合法的。
二、超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范围的排号也是非法的
很多楼盘是分期,甚至分栋领取预售证的,广大购房者一定要看清楚预售证的范围
三、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任何方式的收取预付款都是非法的
现在开发商变着花样收取各种费用,达到在楼盘未取得预售让前收取预付款的目的。
如:会员费、诚意金、内部认购金、房屋购买权号费和意向合同金等,都是排号费的变种。
有许多不诚信的开发商在收取排号费后,认为你已经被套住,给了排号费反而在后面选取房,没有给的反而排在前,他们认为没有给的流动性会很大,他们有许多选择的空间,而给了排号费的没有多大的空间,当然也有诚信的开发商,让你物有所值。
如果购房者对某楼盘比较喜欢,也相信开发商的实力和信誉,愿意在预售前支付一定金额,这也是可以的